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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创新模式推动未成年人保护社会化

“检+家+社”三方协同帮教“问题少年”

小陈曾是一名“问题少年”,寻衅滋事殴打他人,之后他主动投案获得检察机关作不起诉决定。在接受专业家庭教育指导后,他改恶从善重返校园。小陈的人生得以重启,得益于我市检察机关打造“检+家+社”三方协同帮教的创新探索。

做好未成年人的引导,让问题未成年人及时走上正道,一直以来是我市各级检察机关的重要工作之一。记者从市检察院了解到,近年来,我市检察机关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通过不羁押及适用附条件不起诉、运用督促监护令、家庭教育指导、引入司法社工专业化帮教等措施,为迷途未成年人回归社会指明方向,帮助涉罪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

观护帮教让“问题少年”走上正道

2021年,刚满16岁的小陈和吴某等3名朋友在一家餐饮店用餐。期间,吴某等人认为同在店内的黄某说他们的坏话,于是在黄某离开时尾随到巷子,并使用木棍追逐殴打黄某致其受伤,之后众人离开现场。经法医部门鉴定,被害人黄某的伤情达到轻微伤。案发后,小陈自动投案,经调查,小陈参与持木棍追逐殴打他人的行为已涉嫌寻衅滋事罪。

在审查该案件时,承办的检察官就发现,小陈的父母常年忙于工作,对小陈疏于管教和陪伴,加上小陈处于青春叛逆期,导致其不良的行为习惯逐步演变成犯罪行为。小陈的父母表示,他小时候家庭关系还算和睦,但随着孩子年龄增长,亲子间开始出现代沟,他们无法理解小陈的想法,小陈也不愿听从父母的教诲。“他在上初中后,时常跟一些不良的青少年接触,成绩一路下滑也无心向学,但我们未及时发现并加以正确引导。每次当他犯错时,我们也多采用说教或指责的方式,这让他难以接受并加深了亲子沟通的障碍。”

承办该案件的检察官告诉记者,案发后小陈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具备自首情节。此外,小陈主动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谅解,认罪悔罪,这样的表现很大可能面临一年有期徒刑以下的刑罚,“对于这起案件,作附条件不起诉处理更有利于对小陈帮教挽救。”今年3月,市检察机关依法对小陈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验期为6个月,并委托专业机构对小陈开展观护帮教。

随后,市检察机关针对小陈的父母对孩子关爱不够、监管不力的问题,向小陈的父母送达《督促监护令》,责令家长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同时,通过汕头市启航社会服务中心与小陈的父母保持联系,跟进小陈在家的表现、日常生活情况、亲子沟通的状态等等。记者了解到,在观护帮教过程中,帮教社工向小陈的父母分析家庭因素与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之间的关联,引导父母提升对小陈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的关注。同时,分享亲子沟通的技巧,通过亲子互动游戏,协助他们找到适合双方的沟通方式。帮教社工还带领小陈与父亲一同学习《家庭教育促进法》相关条文,让他们认识家庭教育有法可依。今年10月,市检察机关认为小陈在考察期间没有违反法律的相关规定,依法对小陈作出不起诉决定。

六大保护推动未成年人保护社会化

“检+家+社”三方协同帮教,加强了涉罪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的专业性,也让昔日“问题少年”小陈迷途知返。据悉,针对未成年人的犯罪问题,我市各级检察机关坚持当宽则宽,该严则严。对犯罪性质恶劣、危害后果严重且有再犯可能的涉罪未成年人,依法惩戒绝不纵容;对初犯偶犯等情节较轻和有感化挽救可能的,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最大限度帮助“问题少年”回归正途。

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2022年,市检察院设立了“汕检护航”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区。“该工作区是集检察办案、法治宣传、保护帮教为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平台,设有法治宣传区、听证宣告区、心理疏导区、讯问询问区、帮教辅导区等。”通过这一工作区,市检察院主动链接“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推动未成年人保护社会化。该工作区被评为广东省儿童友好基地、汕头市少先队校外实践教育营地(基地)。

近日,市检察院还联合启航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天和心理研究所等单位,邀请社工、心理咨询师、家庭教育指导师等公益爱心人士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家庭教育指导,通过一段干警普法、一场社工宣讲、一次心理咨询、一轮沙盘游戏“四个一”活动,为处于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阶段的涉罪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提供针对性帮教服务。

“家庭教育是教育的基础和起点,关乎未成年人的终身发展。”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市检察机关将继续立足检察职能主动作为,不断深化“检察+”合作,不断加强对未成年人家庭教育的有益探索,突出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融合履职特色,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法治蓝天。

本报记者 陈冬琪

发表日期:2023年11月26日 来源:汕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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