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华网 > 汕头

全国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评估结果公布,汕头位列全省第三

大力发展“产业集群+跨境电商”模式

  汕头自2019年12月批复设立跨境电商综试区以来,充分发挥综合试验区、综合保税区、华侨试验区“三区叠加”的政策优势,大力发展跨境电商等外贸新业态。图为汕头综合保税区。 柯晓 摄

  【编前语】在商务部全国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评估中,中国(汕头)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评估结果在全省排名仅次于广州、深圳,位列第三名。这是对我市开展跨境电商所取得成绩的肯定。本报即日起推出“跨境电商汕头经验”系列报道,多角度展示汕头跨境电商发展的新模式、新亮点,敬请关注。

  跨境电商正成为当下外贸发展的新动能。今年,在商务部全国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考核评估中,中国(汕头)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下简称“汕头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评估结果在全省排名第3名。近年来,汕头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积极打造“一体、两翼、多产业带”的产业布局,结合本地资源禀赋和产业发展特点,积极发展“产业集群+跨境电商”模式,鼓励引导传统优势产业集群借助跨境电商开辟增长新模式,推动特色产业“抱团出海”。

数据亮眼 引导企业“上云”“出海”

  自2021年7月起,商务部建立了跨境电商综试区考核评估与退出机制,组织开展综试区的考核评估,以促进优胜劣汰。在今年最新一次考核中,商务部公布全国前五批共105个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的评估结果,汕头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评估结果为“成效较好”,总体表现位列全国中上水平,在广东省内排第三,仅次于广州、深圳。

  汕头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为何能拿到省内第三,数据最有说服力。截至2022年,汕头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内注册跨境电商企业累计达到122家。2022年汕头跨境电商进出口额达237亿元,在广东省排名第五,仅次于广州、深圳、佛山、东莞四个GDP超万亿的先进城市之后,是粤东西北第一名。

  针对传统产业和外贸企业的特点,汕头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积极利用展会和大量对接培训活动,全年累计开展线上线下联合营销、产业对接、选品会、政策推广等活动约20场,覆盖超1000家企业,引导企业利用跨境电商新业态“触电”“上云”,开拓海外市场。

先行先试 配套服务持续推出

  先行先试是跨境电商综试区的使命,在这方面汕头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可谓是当仁不让。作为粤东地区跨境电商发展的主阵地,汕头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不断强化“两平台、六体系”顶层设计,持续推进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和模式创新。

  作为全国首批电子商务示范城市,汕头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于2020年3月全面启动运行,在不到三年的时间内实现了“1210”“9610”“9710”“9810”四种跨境电商业务模式全覆盖。各部门协调配合、精准发力,相继出台一系列鼓励跨境电商发展的政策措施,如市商务局、高新区、综保区连续多年出台“真金白银”的稳外贸扶持措施,每年将扶持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鼓励跨境电商企业做大做强,进一步发挥跨境电商外贸“稳定器”“助推器”作用。

  去年1月1日,由市商务局组织起草的《汕头经济特区跨境电子商务促进条例》实施,作为全省第一个、全国第二个关于跨境电商的促进条例,着力破解制约跨境电子商务发展中深层次的问题和体制性的难题,不断提升跨境电商发展环境和市场消费环境的法治化水平,推动外贸稳大盘、扩优势、增活力。

汕头经验 打造集聚发展载体

  除此之外,今年我市还创新性地提出推进跨境电商“136工程”,建设广东省区域龙头城市。“136工程”指的是汕头将紧紧抓住“高质量发展”这一跨境电商重点任务,打好“华侨”牌、“产业”牌、“数字”牌这三张牌,着力实施跨境电商“制度优化”“政策叠加”“产业焕新”“引侨兴商”“人才培育”“数字升级”六大行动,以推进跨境电商“136工程”为抓手,逐步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跨境电商“汕头经验”。

  其中,“产业焕新”是重中之重。我市将以“一区一品”形式推动玩具创意等“大”产业、跨境电商第三方中介服务业等“中”产业、毛织产业等“小”产业实现跨境电商转型升级。“136工程”的提出,为汕头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未来的发展指明方向,也是汕头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全省第三”领先优势得以延续的“利器”。

  市商务局电商科副科长郑嘉曦介绍称,在建设线上公共服务平台和线下综合园区等方面,汕头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持续发力,积极推进“两平台六体系”建设,已逐步形成了政策优惠、平台集聚、物流便捷的完整跨境电子商务生态圈。

  截至目前,汕头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已建成汕头综保区保税物流中心、澄海宝奥城、汕头邮政速递跨境电子商务物流园区“一区多园”的跨境电子商务园区服务体系,并结合区域特色,招引优质、高效跨境电商运营服务企业入驻各产业园,提升跨境电商产业园的运营、孵化和培育功能,为跨境电商的集聚发展打造强大载体。

作者:李德鹏 发表日期:2023年11月14日 来源:汕头日报
(版权声明:版权归汕头融媒集团所有,未经许可,严禁擅自转载、复制、改编汕头融媒记者新闻作品,违者将追究侵权者法律责任。)
中国互联网联合辟谣平台
粤ICP备2021148246号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AVSP):119330007号
粤公网安备 440511020001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