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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大门”开到群众家门口

我市十二个基层立法联系点架起畅通民意桥梁

“治理不文明行为,涉及众多政府部门,社会对执法部门职责不够了解,有问题不知道找哪个责任部门,也不便监督,建议明确。”这是《汕头经济特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出台前,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基层立法联系点金霞街道碧霞社区居委会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对此意见高度重视,予以吸收,在《条例》中创设了执法清单公开制度,要求“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机构应当对列入重点治理的不文明行为,明确相应的执法主体、法律法规依据和处罚标准,向社会公布”,落实了治理责任。这也是汕头市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近三年来的一个工作缩影,基层立法联系点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的桥梁纽带作用日益显现,成为畅通民意的立法“直通车”。


设12个联系点开门立法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使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立法法》第五条规定,立法应当体现人民的意志,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坚持立法公开,保障人民通过多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立法法》的具体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精神,进一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定和汕头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部署,经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在各区(县)、部分镇(街道)、村(居)委和有关行业协会建立一批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2018年5月,汕头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专程到景德镇市(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联系点)、南昌市和柳州市人大常委会,学习借鉴全国、省、市三级立法联系点的建设运作先进经验。2018年6月,汕头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分别向各区(县)人大常委会和市民政局、司法局发函,请金平区、龙湖区、濠江区人大常委会各推荐一个街道和一个社区居委会,澄海区、潮阳区、潮南区、南澳县人大常委会各推荐一个镇,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各推荐1个协会组织。2018年8月,经认真研究决定,东墩街道办事处、石炮台街道新华社区居委会、金霞街道办事处、金霞街道碧霞社区居委会、达濠街道办事处、礐石街道珠浦社区居委会、上华镇、金灶镇、雷岭镇、后宅镇、汕头市化妆品行业协会、汕头市律师协会等12个单位被确定为汕头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并明确了这12个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工作内容,包括:对市人大常委会编制的年度立法计划(草案)在本辖区内广泛征求意见,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有关工作委员会印发征求意见的地方性法规草案组织调研,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对地方性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反映实施中遇到的问题,提出修改完善建议;协助市人大常委会对全国、省人大常委会征求意见的法律法规草案征集基层群众、组织的意见建议;有组织地参与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有关工作委员会组织的立法调研和会议;及时反映基层群众、组织提出的立法建议和要求等,拓展了群众参与立法的渠道,把立法的“大门”开到了群众家门口,切实提升了群众参与立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领导重视联系点建设规范化

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立法联系点建设工作,2018年8月,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立法联系点授牌活动。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吴启煌深入基层立法联系点调研,主持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专题研究,要求更好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的作用,将基层立法联系点和代表联络站有机结合起来,拓展工作范围,提升工作实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平召开立法联系点工作座谈会,听取加强和改进立法联系点工作意见建议,每年都赴省、市基层立法联系点了解工作情况和群众意见建议,研究推动联系点建设。2020年8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制定《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则》,明确联系点设立原则、范围、程序、联系点发挥作用的途径和形式、具体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经费使用、组织协调。市人大常委会还加强业务培训,先后组织基层立法联系点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参加中国政法大学、四川大学组织的业务能力提升培训和立法技术培训。此外,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将立法联系点工作经费列入年度预算,每年安排30万元,支持联系点建设。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确定一名领导、一个科室和一名科级干部定期进行沟通交流,组织协调联系点工作,为联系点的正常运作提供了服务保障。

据悉,为进一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推动基层立法联系点与市人大代表中心联络站融合建设,促进基层立法联系点常态化、规范化运作,今年下半年,市人大常委会拟依托我市67个市人大代表中心联络站,增设第二批基层立法联系点,实现基层立法联系点在全市镇(街道)全覆盖。


联系点发挥特色参与立法

首批12个基层立法联系点设立近三年来,充分发挥各自特点特色,从立法规划、立法计划意见建议征集,参加法工委专题调研,法规草案修改到法规宣传,实现全过程参与、全过程民主,在反映社情民意、加强法治宣传、法律实施监督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良好效果。

比如,石炮台街道新华社区被市人大常委会定为基层立法联系点以来,积极创新探索,抓好基层立法联系点的规范化、专业化、特色化建设,着力发挥“采集器”“转换器”“传声器”“助推器”“存储器”等“五器”作用,推进基层民主立法、科学立法,真正体现基层立法联系点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的优势,相关工作取得一定成效。该联系点成立了基层立法联系工作小组,由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任组长,社区“两代表一委员”、街道司法所、社区法律顾问、专业人才等20人为成员,在接收到上级关于立法征询意见通知后,基层立法联系工作小组坚持做好“三步曲”:一是认真研读草案说明,吃透立法精神、做好立法语言的“翻译”,与市、区人大常委会加强沟通,充分了解立法背景、立法目的、与公民权利义务密切相关的内容;二是向不同群体发放草案征求意见稿,走访收集社区居民代表及驻社区单位意见建议,同时,通过社区党员微信群、居民微信群广泛征求意见;三是对收集的意见建议进行归纳、提炼,转换成相对清晰的法律语言,提升立法建议的精准度,提高立法建议的专业性。近三年来,该联系点共组织宣传调研活动85场次,研究条例35件、法律法规(草案)20部,收集整理意见建议108条。为让群众看到自己的建议在立法中的作用,该联系点落实专人,负责对反馈意见采纳情况进行跟进,在相关条例草案的正式文件出台后,立法信息员做好正式文件和草案的比对工作,确认基层立法联系点反馈意见被采纳情况,若被采纳,及时将采纳情况予以书面反馈。

珠浦社区基层立法联系点为便于联系群众、务求实效,社区精心选址,将联系点设置在方便党员群众来信来访的珠浦社区文化站。同时规范运作,制作相关制度上墙,配套电脑、桌椅等办公设备,完善社区宣传网络,开设“走进珠浦”微信公众号,形成社区网站、微信公众号、16个广播点、户外LED大屏幕、10多个户外宣传栏和多处室内宣传栏等为一体、覆盖全村的宣传网络,为基层立法联系点的有效运作提供了基本保障。该社区充分整合服务平台,积极开展工作,着眼基层、主动收集民意两个原则,畅通线上、线下和组建专业队伍三个渠道,通过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发布立法征求意见内容,结合区“新三同”及街道驻点团队联系群众等活动,进村入户,与群众保持实时互动,收集群众建议,掌握第一手资料,并不定期召开专题研讨会,提出意见建议,确保反馈意见的代表性、科学性、合法性。近三年来,该联系点通过各种渠道向群众征集了关于《汕头经济特区消费品质量促进条例(草案)》《关于促进和保障农村学前教育普惠健康规范发展的决定(草案)》《广东省农村公路条例(草案)》《广东省无线电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等草案意见20余份。

金东街道基层立法联系点前身为东墩街道办事处基层立法联系点。该街道把每月25日的人大代表接待群众日,也作为立法联系接待日。群众反映的交通、治安、环境、卫生等内容的意见,人大代表都认真进行记录、归纳。对反映比较集中、有代表性的意见,将其转化为立法建议的重要素材,并分门别类进行甄别梳理,能够提升到法律层面解决的意见都及时形成立法建议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为准确反映群众对立法的需求,把群众意见精准转化成法律需要,街道注重专业人才的储备,摸查辖内律师、教师、科技等各行各业专门人才,组建了街道立法联系点人才库。截至目前,街道以社区法律顾问、“二代表一委员”、退休老干部、专业技术员为主要骨干力量,基本形成一支具备一定法律基础知识、熟悉基层情况的将近50人的队伍,为人大代表开展用法咨询、立法征集提供专业意见。作为基层立法联系点,街道还把人大立法、普法宣传贯穿日常工作中,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寓教于乐、寓学于乐,推动形成全辖区积极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汕头市律师协会被定为基层立法联系点以来,紧密结合汕头律师行业的实际情况,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立法调研,征求对有关法律法规的意见和建议,较好地发挥了立法基层联系点的作用。比如,市人大常委会将《汕头经济特区律师执业保障条例》的立法项目列入汕头市三年立法规划。汕头市律师协会承担起制订《汕头经济特区律师执业保障条例》的各项有关工作,在立法专题调研中,该协会介绍了我市律师在执业过程中行使知情权、调查权、阅卷权、会见权、辩论权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并就“依法保护法律服务秩序,从严打击非法法律服务”“协调规范有关单位,依法保证律师调查权”“明确细化重大事项告知制度”“依法保障律师知情权、建立电子案卷移送制度保障律师阅卷权”等方面提出当前立法急需解决的迫切问题。协会还先后召开了多次工作会议对此项立法工作进行部署推进,成立了由市律协负责人、秘书处骨干人员、资深律师合计19人组成的条例起草工作小组,研究制定了工作推进计划,明确了各节点完成时间,并根据具体工作分工,成立了外联组、起草组、调研审议组、后勤保障组,有序推进此项立法工作。经过广泛调研,集体研究,日前已按计划完成《汕头经济特区律师执业保障条例》(草案)的起草工作。

编辑:林琼 发表日期:2021年07月29日 来源:汕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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