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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银行汕头市中心支行等三部门出台文件

为绿色建筑注入金融动能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促进绿色金融与绿色建筑协同发展,人民银行汕头市中心支行、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汕头市金融工作局于近日联合印发《关于推动金融支持绿色建筑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升绿色建筑领域的金融服务水平,助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为汕头坚定不移走“工业立市、产业强市”之路提供有力支撑。

《通知》明确了金融支持绿色建筑发展的范围,包括星级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装配式建筑、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绿色建材推广使用项目、建筑可再生能源项目、绿色建筑服务等七个重点领域。

《通知》提出了四方面具体支持措施,包括:一是强化货币政策引导力度,发挥货币政策工具的总量和结构双重功能,引导信贷资源向绿色建筑领域倾斜;二是加大重点环节信贷支持,鼓励辖内银行机构围绕绿色建筑产业链,强化绿色建筑项目全流程金融服务;三是持续优化信贷服务水平,鼓励辖内银行机构针对绿色建筑项目优化审批流程,探索建立融资“绿色通道”;四是深入推动银企对接合作,通过金融和住建政策宣讲、编制绿色建筑金融产品名录、编制融资需求清单等方式,推动银企信息共享和精准对接。

《通知》还强调了四方面的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由人民银行汕头市中心支行、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汕头市金融工作局统筹推进辖区金融支持绿色建筑发展工作;二是规范绿色建筑评价认定,建设单位应在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完成后向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申请预评价;三是加强绿色建筑全过程监管,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强化项目设计、施工、验收全过程监管;四是强化绿色建筑信贷风险管理,银行机构应严格执行绿色贷款专项统计制度,建设单位应加强项目管理,确保资金用途与贷款申请一致。

下阶段,人民银行汕头市中心支行、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汕头市金融工作局等部门将强化政策协同联动,推动《通知》各项措施落地落实,为汕头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持。

作者:陈凌翔 发表日期:2023年05月31日 来源:汕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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