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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新余公开中奖者信息:

彩票公信力应高于“个人隐私权”

近日,江西新余公开了一名彩票中奖者信息,引起广泛关注。中国彩票获奖者信息一般都被认为涉及个人隐私,不予公开。新余可谓开风气之先,值得推广。

新余市委宣传部官方社交媒体账号“新余发布”10月4日发布了江西体彩中心新余分中心的一份通报,称该市一居民中得即开型体育彩票30万元奖金,有网民对其身份提出质疑,为了澄清事实,在征得中奖者本人同意的情况下,公开其个人信息,为该市渝水区新钢周宇路北村的罗维骏。

不过,仍然有一些网民对公开的获奖者信息表示质疑,有人问为什么不公开身份证号和照片,还有人说问了村委会结果村委会说没有这个人。但客观分析,既然官方选择了公开获奖者信息,再造假就比较愚蠢了,因为这样很容易被发现,陷入更大的舆论漩涡;是真是假,网友是可以独立查证的。

不公开中奖者信息,依据是国务院制定的《彩票管理条例》规定应当对彩票获奖者个人信息予以保密。而这一规定的目的是保护获奖者隐私,以免其一夜暴富的信息为众人所知,产生一些不良后果。为中奖者保密的初衷或许是好的,但已经影响了彩票的公信力。

要打破质疑,重塑公信力,彩票系统需要提高透明度。公开中奖者信息就是一条有效的途径。公开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彩票的公信力。福利彩票、体育彩票都是公益事业,公众对其筹集资金的去向拥有知情权。

此次江西新余体彩中心在遇到质疑时,没有以“为中奖者保密”为由回避、搪塞,而是在征求中奖者同意的情况下,公开了他的部分信息。这是一个巨大的进步,值得大加赞扬。但在《彩票管理条例》仍然明文规定获奖者信息要保密的情况下,这种做法只能是一个“特例”。有必要修改彩票管理条例,将中奖者信息公开作为原则,不公开是例外。中奖者如果担心个人信息公开会对自己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可以向法官申请,由法官来决定是否可以匿名领奖。或者,匿名领奖只能领取少部分奖金,其余奖金视为弃奖。只有将彩民的知情权置于首位,彩票才能有公信力,彩票公益事业才能获得持久的生命力。

作者:辛省志 发表日期:2023年10月10日 来源:汕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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