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们翘首以盼的暑假来临了。眼下正值盛夏,游泳戏水是很多青少年非常喜欢的事,但如不注意做好安全措施,很容易发生溺水事故。《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七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二十二条等均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依法对未成年人承担监护职责,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责任,应对事故发生承担主要责任。市教育局近日也发布提示,提醒各位家长务必加强孩子的安全教育。
你可曾想过,溺水可能发生在江河、水库,也可能发生在浴缸、泳池里?到水边玩耍、下水摸鱼、水中捞物,都有可能导致未成年人溺水?对婴幼儿来说,甚至一个装满水的大水桶都是“深水区”?近日,我市公安部门发布安全提示,提醒年轻的家长们警惕儿童溺水高危场景,并从提高安全意识、加强防范措施、强化应急救护措施等方面,共同做好预防儿童溺亡事故发生的工作。
以下儿童溺水高危场景,年轻的家长一定要了解——
一、低龄儿童在家中蓄水容器里溺水。对于5岁以下的低龄儿童,家里的蓄水容器如浴盆、水桶、洗衣机等都是“深水区”,若跌入有可能导致溺水。
二、儿童玩耍时掉入工地积水坑或小区景观池。5岁以上的儿童溺水高发场所主要为户外水域、工地内临时形成的深水洼,以及小区人造景观池等场所。此外,小区景观池还存在触电等安全隐患。
三、孩子三五成群结伴在野外玩水。孩子与同学等结伴去江、河、水塘等开放性水域玩水时,有可能冒险下水而发生意外。野外水域还存在岸边湿滑、淤泥松软、水草缠身等危险。
四,孩子在游泳池游泳打闹玩水。一些公共泳池或水上乐园等场所可能存在人多拥挤、管理不善等情况,如果游泳时抽筋或多人在水中嬉戏打闹,会有呛水的危险。
五、家长大意发生意外。即使孩子身处泳池浅水区,也可能因为滑倒、抽筋、水流湍急等情况而发生溺水等意外,在海滩上还可能被卷入深水区。所以看护的家长应时刻保持注意,不能分心聊天嬉戏或只顾低头玩手机。
六、儿童盲目下水救护溺水者。儿童自身的力量、经验均不足,如果没有成年人的帮助自己擅自下水施救,易发生意外。
“游泳可以强身健体,但前提必须是做好安全措施。”公安干警提醒,家长和孩子应做到:绝不能将儿童单独留在浴缸、浴盆里,以及一个人在开放性水源逗留;不到无安全措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别靠近不熟悉和有危险的水域;孩子游泳时家长应近距离、不间断地专心看护;在儿童乘船、戏水时,最好使用合格的游泳圈、救生衣或漂浮板等救生工具以防万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