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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记心头

我市开展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教活动
  在路面步行、骑车时务必远离大型车辆。

  本报讯 3月25日是第29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为进一步提升广大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安全风险防范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涉学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25日上午,我市公安交警部门联合江西商会在龙湖区创新学校开展以“文明交通,绿色出行”为主题的交通安全宣教活动,为近200名师生、家长及企业代表带去了直抵心扉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讲座和体验活动课。

  “满多少周岁才可以骑自行车上路?”“满多少周岁才可以骑行电动自行车?”“乘坐汽车用不用系好安全带?”宣讲民警罗宏辉向在场的学生们提问,活动在轻松活跃的互动交流中开场。民警从中小学生日常出行实际出发,深入浅出地讲解了步行、骑自行车、乘坐机动车等各种日常出行方式需要注意的各种交通安全事项,教育同学们要牢记乘坐汽车时必须系好安全带,未满16周岁禁止骑行电动自行车上路等交通安全常识,引导同学们充分认识“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人生不可能再来”的道理。民警还通过播放典型交通事故案例视频和交通安全趣味情景剧片段,剖析交通事故发生的前因后果,让同学们深刻认识“鬼探头”“开门杀”、随意横穿马路、闯红灯、“飙车炸街”等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危害性,教育同学们要正确认识交通安全的重要性,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养成良好的交通出行习惯,做到知危险、会避险,安全文明出行。

  针对日常出行中容易遇见的交通危险,民警在现场设置的大型车辆视觉盲区体验区,邀请学生登上车辆驾驶室,然后安排学生站在四周划定的视觉盲区里面,让体验者亲身感受是否看得到车辆周边人员,以此告诫大家:大型车辆周边存在多个驾驶人视觉盲区,在路面步行、骑车时务必远离大型车辆,防止因车辆视觉盲区和转弯“内轮差”被其碰撞伤害。

  接下来,我市公安交警部门将以“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为契机,持续走进全市校园,采取专题宣传、情景模拟、互动问答和沉浸体验等方式上好交通安全这门“必修课”,并积极发挥“小手拉大手”的作用,在全社会塑造文明交通新风尚。

作者:林子海 发表日期:2024年03月27日 来源:汕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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