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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湖区“小可食品”坚持共同发展理念

以信立誉 扶农助困

  诚信是金,是高质量发展的基石。汕头市龙湖区小可食品有限公司于2011年被汕头市人民政府核定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是龙湖区人民政府管辖区域内唯一认定的生猪屠宰厂、生鲜家禽集中屠宰点,是汕头市最大的畜禽屠宰加工基地之一。

  “小可食品”坚持诚信守法经营,严格遵守市场秩序,一直以来为市民群众提供优质产品“放心肉”和诚信优质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庄振达,秉承“诚信经营、信用至上”的指导思想,引导公司全体人员,筑固“以质为本,以诚取信,以信立誉”的诚信经营体系,遵章守法,强化管理,守信履行各种合同。

  公司按期偿还银行贷款,企业在金融机构有良好的信用记录,依法建账并进行会计核算,加强应收应付账款管理,按期如数支付客户货款,在客户中有良好的信用声誉,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企业依法及时足额缴纳应缴税款,在税务部门中有良好信用,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获得税务部门纳税信用A级以上记录。

  企业内部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员工信用荣誉教育和人文关怀,准时发放员工工资,维护员工合法权益,稳定员工队伍,巩固企业运营中坚力量,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一个企业要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必须把诚信贯穿于企业发展的始终。“人无信不立,企无信难存。”公司长期以来,坚持“扶农助困,共同发展”的宗旨,推行“公司+合作社+农户”模式,公平交易,诚信相待,特别是扶助边远贫困山村农户,积极给予技术指导,提供市场信息,帮助贫困农户脱贫,带动边远地区农村经济发展,走共同富裕道路。

作者: 陈文兰 苏硕元 发表日期:2023年12月28日 来源:汕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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