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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湖法院开通“绿色通道”高效处理劳务纠纷案

农民工安“薪”回乡

  年关临近,离乡的农民工都期盼着能带上一年的收获回家与亲人团聚。但一些农民工却遭遇讨薪难题,这不仅影响了他们的生活,也阻碍了他们回家的路。近日,汕头龙湖法院诉前调解中心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成功调解了3宗劳务纠纷案件,为3位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解决了“愁薪事”。

  据了解,去年9月,周某将其承包的汕头市某公司的某建设工程项目中的拆木工作交由姜某、王某、杨某3人完成,工作持续至今年5月,周某一直未支付相应工资,写下欠条和分期还款承诺书交给其3人,不久后便失去联系,3人多次讨要工资款未果后,将周某诉至汕头龙湖法院。在调解过程中,汕头市某公司表示,工程款已全额支付给周某,并提交了周某所写的《承诺书》,在承诺书上周某确认已收到公司支付给木工组全部工人的工资,并承诺如有劳资纠纷,由周某本人承担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与公司无关。而周某却以“目前手头拮据”“工程款尚未结清”等理由推脱,未能提出具体的还款计划。

  “考虑到欠薪纠纷关系农民工切身利益,为使姜某、王某、杨某尽快拿到工资,法院调解人员找准切入点,耐心与各方当事人沟通协调,为周某释法析理。”龙湖法院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法院调解人员告知周某,如果不及时支付欠款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征信记录也会被“拉黑”,影响以后承包工程,降低自身社会评价。“但周某则表示年底结算工程款后,无法全部还清姜某、王某、杨某的工资,需留部分过年回家。”经调解员协调,最终各方达成调解协议,周某承诺于春节前支付结欠王某、杨某的全部劳务费,以及姜某的部分劳务费,明年4月前支付结欠姜某的剩余劳务费。

  岁末年关将至,确保工人能够及时拿到自己的劳动报酬,是切实兜牢民生底线、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的重要措施。记者了解到,龙湖法院诉前调解中心为农民工群体追索劳动报酬开通“绿色通道”,指派专人进行诉讼指导帮扶,在立案阶段启动调解程序将矛盾解决在诉前,高效处理劳务纠纷案件,让付出辛勤工作的农民工们能够安“薪”回乡过年。

作者:陈冬琪 发表日期:2023年12月22日 来源:汕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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