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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调解 三案化解

潮阳法院成功调结一宗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争议较大的离婚纠纷案件

  经过一次调解,令三个案件同时解决,这是潮阳法院在一宗离婚纠纷案件中所做的新尝试。记者从汕头中院了解到,近日,汕头潮阳法院成功调结一宗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争议较大的离婚纠纷案件,并促成另外两宗关联案件的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后撤诉。

  据了解,原告陈某(女)与被告刘某(男)于2007年相识,2013年8月办理结婚登记。2022年11月,原告陈某以双方经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为由,向潮阳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案件受理后,潮阳法院主办法官经过调查了解,认为双方结婚多年,具有一定的感情基础,决定通过“背对背”庭前调解,尝试促成双方和好。

  “法官,不用调解了,我只想离婚。”刘某态度强硬地表示。“复合已经不可能了,但是财产要分明白!”陈某也表达了自己的想法。然而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愿十分坚决,于是案件转为审理程序。今年2月份,案件第一次开庭后,双方因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存在较大分歧,主办法官再次征询双方调解意见。

  “我们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汕头龙湖法院收到了涉及该案共同财产有关的另外两个案件。”潮阳法院主办法官告诉记者,案外人李某起诉要求二人返还购买车位及装修的借款,被告刘某的母亲王某起诉要求二人返还购房款的借款。“眼看双方矛盾愈演愈烈,为了‘一揽子’解决问题,我们前往龙湖法院,与上述另两案主办法官沟通了解,在进一步厘清案件矛盾焦点后,我们协调原、被告和双方律师以及另两案的律师进行调解。”

  经过法官多次释法析理后,双方就共同财产分割方案达成一致意见,约定房产、车位归刘某,汽车归陈某,刘某一次性补偿陈某房款及经济帮助款31万元,陈某配合刘某办理房产及车位过户手续。但对于执行顺序,双方持有不同意见。

  “法官,我要求先付款再过户。”陈某表示了对刘某能否如约支付的担忧。另一边,刘某却要求先过户再付款,“万一我支付了她不肯配合我过户呢?”“我明白你们的担忧,你们放心,我们可以约定对方违约后果,为今天的调解结果上一道保险,但是要合理合法,如果哪一方不如约履行,你们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过多轮背靠背释法析理劝导后,最终双方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主办法官表示,在达成调解意见后,他们趁热打铁,现场协助另外两案一同调解,并指导双方签订调解协议。一次调解成功解决三个案件,最大限度化解原、被告矛盾,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记者了解到,潮阳法院深入推进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秉持“一次性解纷”审判理念,强化民事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今年来,潮阳法院新收家事案件中,以调撤结案336件,调撤率52.09%。

作者:陈冬琪 发表日期:2023年11月03日 来源:汕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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