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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造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浓厚氛围

《汕头市(经济特区)现行法规汇编》出版发行

  本报讯  为方便全市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方面了解和把握,实施好、运用好汕头本地出台的法规,市人大常委会编辑出版了《汕头市(经济特区)现行法规汇编》(以下简称《法规汇编》),由新华书店公开发行。这是汕头市首次出版发行本地出台的现行法规汇编。10月30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举行《法规汇编》首发仪式。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项天保出席仪式并讲话。

  自我市获得经济特区立法权和较大市(2015年改为设区的市)立法权至2023年6月份,我市共制定、修改、废止法规192件,其中制定124件、修改34件、废止34件。《法规汇编》收录了截至2023年6月份我市90件现行有效法规。按调整事项将收录的法规分为6大类别。其中,国家机关类法规15件、财政经济类法规20件、社会建设类法规18件、文化教育类法规9件、城乡建设类法规16件、资源环境类法规12件。《法规汇编》在每个类别项下按照审议通过或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的时间先后顺序编排,规范有序,方便查阅。

  2022年以来,在市委领导下,在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市人大常委会围绕在新时代经济特区建设中迎头赶上这一重要目标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坚持党中央确定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进一步用足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和设区的市立法权,紧密结合实际,坚持问题导向,通过立法赋权,激发创新活力,助力汕头经济社会发展和特区建设。连续两年召开全市立法工作会,研究制定和推进落实《汕头市立法三年规划(2023—2025年)》。截至目前,共立改废法规31件,其中制定17件,修改6件,废止8件,为改革发展提供法治支撑和法治保障。

  项天保强调,市人大常委会将在市委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稳中求进推进汕头立法工作高质量发展。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加强与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在立法选题、立法理念、法规体例、条文内容等问题上沟通协商,形成工作合力,不断提高立法的针对性、精准度、实效性。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聚焦激活改革、开放、创新三大动力,推动走好走实“工业立市、产业强市”之路,构建“三新两特一大”主导产业集群,继续用足用好特区立法权加大先行先试力度,更好以良法引领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开门立法、民主立法,把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念贯穿到法规立项、起草、审议、论证等环节,充分发挥立法联系点作用,努力让每一部法规都满载民意、贴近民生、顺应民心。

  项天保指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在于实施。要弘扬“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埋头苦干”的特区精神,学习好、宣传好、运用好我市现行有效法规,将法规赋予的权限用足用好,锐意改革创新、勇于攻坚克难,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全面深化改革。要把立法工作与法规监督紧密结合起来,紧扣条例规定特别是重点条文、重要规则逐条对照进行检查,推动法规确定的各项规则、制度落地落实。

  据悉,市人大常委会将采用赠送方式向市委各部门、市政府各部门及派出机构、市监委、市中院、市检察院、各民主党派、社会团体、院校、医院、市图书馆等150多个单位及部门,各区(县)相关单位、人大代表联络站、基层立法联系点、各镇街及下属社区、村(居)委会,驻汕单位、新闻单位、国有企业集团、上市公司及部分民营企业发放书籍,推动在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形成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翔、秘书长卢壁辉出席首发仪式。

作者:周敏 发表日期:2023年10月31日 来源:汕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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