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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采取有效防尘降尘措施

我市一建筑工地被处罚

  近日,龙湖区东片区某建筑工地在施工过程中涉嫌未采取有效防尘降尘措施,工程车辆出入工地车带泥上路污染路面,受到处罚。阶段来,市城管局联合市交通执法、公安交警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严厉打击混凝土搅拌车、水泥罐车漏撒行为,营造安全、整洁的城市出行环境,促进城市品质改善提升。今年10月,联合执法队共查处车身不洁、超载等违法行为6宗,并将处罚结果通报各工地和渣土运输企业,有效发挥教育警示作用。

  近日,市城管局对龙湖区东片区一建筑工地未落实“六个100%”措施进行立案查处。经调查,该建筑工地在施工过程中对出入工程车辆没有冲洗,未采取喷淋、雾炮防治扬尘污染,导致大门接驳东海岸大道的临时道路路面积尘积土,东海岸大道路面被污染。

  据介绍,该建筑工地施工中未采取有效防尘降尘措施的行为违反了《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市城管局通过立案调查,根据事实、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相关证据,依据《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汕头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规范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等相关规定,对该建筑工地责令整改,并作出罚款人民币2万元的行政处罚。

  市城管局执法二科科长何少俊表示,下来,联合执法队将继续对在建工地及周边道路进行检查和宣传,对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进行处理,促其须严格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和“六个100%”措施,确保整治效果得到进一步提升。

作者:林彦恂 发表日期:2023年10月24日 来源:汕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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