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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下社区当法援联络员

市司法局出台工作指引为群众解忧
  濠江区举办法律援助联络员培训班

  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如何将法律援助延伸到基层村(社区),做好法律援助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发动村(社区)法律顾问主动帮助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并由法律援助机构指派人承办该案件,实现从“要我援”到“我要援”的理念转变?近日,市司法局制定了《汕头市镇(街)法律援助工作指引》,以加强对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的管理,规范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工作,充分发挥法律援助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司法公正的职能作用。

  9月19日, 濠江区举办了一场法律援助联络员培训班,这是我市举办的首场专题讲座。市法援处负责人张庆江为来自濠江区基层的学员们讲解了“法律援助基层工作实务”等课题。张庆江告诉记者:“新出台的镇(街)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指引要求安排村(社区)法律顾问担任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络员,区(县)司法局应指导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在辖区行政村(社区)设立法律援助联络点,积极发动所在村(社区)法律顾问和人民调解员担任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络员。村(社区)法律顾问在提供法律咨询、案件代理等法律服务时,应主动指导、协助经济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区(县)法律援助机构决定给予法律援助的,优先指派给村(社区)法律顾问承办。” 据悉,我市各区(县)司法局将于10月31日前完成辖区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络点设置和联络员聘任工作。

作者:陈敏 发表日期:2023年09月25日 来源:汕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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