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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听劝告乱停车 态度蛮横爆粗口

一男子粗暴对待志愿者还车窗乱抛物被查处

  本报讯 (记者王开颖)“我就是故意的……”9月21日上午11时许,一辆号牌为陕A/N02××的黑色小汽车在金平区外马路国平路口的路旁逆向停车,在附近协助维持交通秩序的志愿者发现后上前劝说,驾驶该车的中年男子非但不听劝告,还态度蛮横地大声嚷嚷,甚至疑似爆出粗口。车辆在掉头驶离过程中,一个空矿泉水瓶突然从左侧车窗抛出来掉到右侧路面,挑衅意味明显。

  事发后,交警机动巡逻大队五中队迅速开展调查,及时锁定了涉事驾驶员的身份,并通知他到中队部接受调查处理。

  9月22日下午,涉事驾驶员李某来到交警部门接受调查处理。该中队民警对李某进行了批评教育,严肃指出其违法停车和车窗抛物都是不文明的交通违法行为,影响道路通行秩序和城市观感。

  由于整个过程都有视频记录,事实经过非常清楚。据李某声称,事发当天他驾驶向朋友借用的小汽车带着供品前往外马路附近的佛堂祭拜,由于供品较多且有一定重量,便将车辆临时停在路旁,准备将供品拿到楼上后再将车辆开到附近的停车场停放。在志愿者对其劝离的过程中,车里的小孩将矿泉水瓶扔出车窗外。

  “我知道那里是不能停车的,也已经对扔矿泉水瓶的小孩进行教育。我对自己这种不文明的行为向公众道歉。”李某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表示接受交警的批评教育及处罚。

  交警部门依照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李某实施违反规定停车、妨碍其它车辆和行人通行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对其向车外抛洒物品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元。

  ■ 短评

  文明社会难容耍横行径

  □ 文言

  我市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几年来,广大志愿者无论酷暑寒冬还是风吹雨淋,始终活跃在路面维持交通秩序第一线,协助执勤交警劝导轻微交通违法、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为城市文明建设增光添彩。他们的无私奉献,赢得了大多数市民的敬佩和赞誉。但交通参与者素质参差不齐,也确有少数交通违法人员不听志愿者劝导甚至恶言相向。

  据说某些人不听从志愿者劝导的“理由”是志愿者没有执法权,这是相当荒谬的。志愿者当然没有执法权,我们至今也没有见到哪位志愿者试图越位“执法”,他们都很清楚自己的身份和职责。但志愿者有“劝阻权”,其实不单是志愿者,每一名市民都有权制止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影响城市文明形象的行为。志愿者的辛勤付出,应该得到社会大众的尊重,任何无理取闹的行为,必将受到道德的谴责和法规的惩罚。

编辑:陈乐芃 发表日期:2021年0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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