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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纪委监委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21年中秋节、国庆节将至,为加强警示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我市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市卫生学校党委书记、校长张亮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2015年10月至2017年3月,市卫生学校违规发放“公车改革补贴”共计人民币562415元;2013年1月至2018年3月,市卫生学校违规发放“全勤奖”共计人民币563861元;2013年1月至2017年6月,市卫生学校违规发放“午餐补贴”共计人民币747382元。对此,市卫生学校党委书记、校长张亮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21年4月,张亮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津补贴予以清退。

  二、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高速公路大队大队长马楚杰等人私车公养问题

  2017年6月至2019年8月,马楚杰在先后任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原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局)龙湖大队大队长、高速公路大队大队长期间,7次违规使用单位执法车加油卡为本人私家车加油,共计人民币1426.46元;2016年12月至2019年12月,马楚杰和时任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原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局)龙湖大队副大队长罗伟扬、郑和钿三人套用单位执法车加油卡油费共计人民币24000元,供个人私家车加油使用。2021年3月,马楚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罗伟扬、郑和钿受到诫勉处理。违纪所得已退缴。

  三、澄海区东里镇新兴街村原党总支部书记吴旭明,原党总支部副书记、村委会主任林春亮违规收受村集体礼金问题

  2014年底、2018年初,时任澄海区东里镇新兴街村党总支部副书记、村委会主任林春亮和时任澄海区东里镇新兴街村党总支部书记吴旭明,分别在为儿子办婚宴时,宴请全体村干部和工作人员,村安排各2000元作为婚宴人员送的礼金,该费用与村其他费用合并开支。吴旭明、林春亮因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10月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规资金已退还村集体。

  上述3起案例中的党员干部,有的纪律意识淡薄、公私不分,有的心存侥幸、顶风违纪,最终均受到严肃处理,教训十分深刻。同时也表明高压态势下,“四风”问题仍然潜滋暗长,稍有松懈就可能前功尽弃。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持续深学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从政治上认识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以永远在路上的韧劲把作风建设长期抓下去。广大党员干部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不断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紧盯餐饮浪费、通过快递物流收送礼品礼金、在内部接待场所违规公款吃喝等问题,严查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紧盯疫情防控、换届风气监督、乡村振兴、优化营商环境等领域,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三不”一体推进、系统施治、标本兼治,把各方面监督力量整合起来,不断提升作风建设治理效能;坚持纠树并举,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推动社会形成浪费可耻、节约为荣、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的良好氛围。

编辑:许嘉嘉 发表日期:2021年09月15日 来源:汕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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