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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积极做好学生新冠病毒疫苗接种

加快构建人群免疫屏障

  本报讯  (记者陈文惠)为加快构建人群免疫屏障,积极、稳妥做好我市12至17岁在校学生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按照国家和省、市接种工作统一部署,我市发布《汕头市12至17岁学生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方案》,明确指出分阶段组织适龄学段学生疫苗接种工作。其中,15至17岁学生,7月完成第一剂次接种;8月完成全程接种。12至14岁学生,8月完成第一剂次接种;9月完成全程接种。另外,12至17岁在校外籍学生预计9月份开始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具体时间和方案待省统一通知。

  记者了解到,本次接种对象为全省12至17岁无禁忌症的在校学生(含港澳台学生)。暑假期间,各区(县)教育局、人社局与属地卫健部门将统筹设置学生接种专场和指定社区接种门诊负责学生集体或个人接种工作。原则上12至14岁人群接种以入校设置临时接种点为主,教育部门、人社部门将会同卫健部门根据辖区实际,选择合适的学校设置临时接种点,入校接种存在困难的学生以学校为单位提前和社区接种单位联系,精准预约接种时间,按照预约时间由学校统一组织前往接种点接种,卫健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将通过延长服务时间、开展双休日接种或者夜间接种等服务模式,加快推进该年龄组人群接种工作。

  按汕头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办校园疫情防控工作专班要求,秋季学期开学时,各校应开展查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证记录工作,查看学生如预防接种证、电子预防接种凭证、健康码等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假期未按时完成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的学生,返校时应及时按程序补种新冠病毒疫苗。开学后,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市直学校应根据学生接种情况,对接区(县)卫健部门,及时组织初高中阶段学生接种第二剂疫苗,组织应接未接的学生按程序补种。

  市教育局指出,接种原则应坚持知情同意自愿和免费接种。各校要积极引导鼓励学生及学生家长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提高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意愿,做到应接尽接。接种过程中充分告知学生及家长,在知情、同意、自愿的前提下,由学校工作人员或学生监护人陪同学生前往接种。各地、各学校要根据学校实际条件,配合卫健部门通过设置学生接种专场、社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门诊、接种车上门等多种方式为学生提供接种服务,并为卫健部门做好接种期间医疗和救治保障提供必要支持。

  与此同时,要继续倡导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等良好卫生习惯,引导受种人员落实个人防护责任。积极主动做好需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学生及家长的思想工作,从关爱学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出发,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和心理疏导,让学生暖心、家长放心、社会安心。

编辑:陈乐芃 发表日期:2021年08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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