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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举行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专题工作新闻发布会

  昨天上午,市公安交警支队联合市应急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举行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深度调查新闻发布会”,向新闻媒体通报今年以来我市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工作进展情况、典型案例,提出对发生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案件,将依法启动“深度调查”机制,对负有安全生产责任的企业负责人以及安全管理人员溯源严肃追责,该停业的一律停业整顿,绝不姑息迁就。

  近年来,为深入调查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深层次原因,提升事故预防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汕头公安交警部门针对生产经营性车辆发生造成人员死亡(3人以下)且负事故同等以上责任的道路交通事故暴露出的重点隐患问题,推动相关行业和企业落实整改,加强协同共治,持续推进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专题工作的开展。对发生较大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以及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或者存在严重安全问题的道路交通事故,深入调查事故暴露的人、车、路、环境、管理等交通安全因素和环节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时报告政府、通报主管部门,采取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约谈整改、警示曝光等措施,推动履行交通安全属地责任、监管责任、主体责任,倒逼整改安全隐患。

  记者了解到,今年以来,我市公安交警部门对涉及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责任事故符合倒查条件的7起致1人死亡交通事故开展了延伸调查,通过成立由交通民警及深度调查专家等人员组成的调查组,深入调查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深层次原因,形成深度调查报告,并联合有关部门对存在问题及隐患漏洞的单位、企业等,通过现场督导、挂牌通报、重点约谈、跟踪整改、宣传曝光及纳入诚信系统等方式,推动深度调查发现问题的督办整改和责任追究。其中,追究肇事车辆所属企业负责人刑事责任1起,追究企业行政责任4起,并对肇事车辆所属企业法人代表和相关安全责任人开展约谈及落实整改措施。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车属单位,道路交通安全关系千家万户,只要发生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案件,交警部门都将依法启动“深度调查”机制,对负有安全生产责任的企业负责人以及安全管理人员溯源严肃追责,该停业的一律停业整顿,绝不姑息迁就。广大企业应吸取事故教训,切实改进安全生产工作,完善安全措施,规范并严格遵守安全管理制度,合法守规经营,尽职尽责参与道路交通相关活动,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和交通环境。

  

  案例一:今年3月17日11时47分,安徽省淮南市人王某虎驾驶无牌三轮摩托车(车辆实际支配人汕头市荣峰保洁服务有限公司)乘载石某妹、苏某发途经潮南区仙城镇老五乡许厝乡道时,与由林某雄驾驶乘载林某伟的粤D号牌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石某妹当场死亡、林某雄、林某伟受伤。经交警部门调查取证,认定三轮摩托车驾驶人王某虎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违法驾驶机动车、违法超车等行为,是造成本事故主要原因,承担事故主要责任;二轮摩托车驾驶人林某雄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牌证等行为,是造成本事故次要原因,承担事故次要责任。三轮摩托车驾驶人王某虎涉嫌交通肇事罪,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交警部门在延伸调查中发现,保洁公司法人代表韩某亮存在明知公司员工王某虎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仍指使其驾驶无号牌三轮摩托车,导致发生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其行为涉嫌交通肇事罪,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刑事立案侦查,追究其刑事责任。

  案例二:今年2月4日10时20分,汕头市人卢某典驾驶一辆粤D号牌重型特殊结构货车(车属单位:汕头市东建混凝土有限公司)途经金平区中山路利安路口右转弯时,与刘某娇骑驶的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刘某娇当场死亡。事发后,经交警部门调查取证,认定卢某典驾车经路口转弯时未让直行的车辆先行,且对路面情况注意不够,遇情况未能及时采取有效安全措施,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在本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刘某娇不承担责任。卢某典涉嫌交通肇事罪,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交警部门在延伸调查中发现,货车车属企业存在对车辆及驾驶员监管不到位,未组织岗前培训,对驾驶员管理松散、监管不力,未签订劳动合同、未能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学习培训教育严重缺失等问题。交警部门将发现的问题通报汕头市交通运输中心依法追究企业有关责任,该中心责令企业立即停业整顿,并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暂缴至龙湖交通运输服务所,且要求未办理道路运输证的车辆不得进行营运,并落实整改措施,加强从业人员培训、落实安全生产会议工作制度等。

作者:刘文钊 编辑:姚欢 发表日期:2021年07月28日 来源:汕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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