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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中院一年审结毒品犯罪案件逾百件

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参与禁毒综合治理

  本报讯 (记者王开颖)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扎实履行禁毒法律职责,不断完善禁毒司法工作机制,依法严厉打击制造毒品、走私毒品、大宗贩卖毒品等源头性犯罪,严惩累犯、毒品再犯、主犯以及多次、大量或者向多人贩卖毒品等犯罪分子,并积极参与禁毒综合治理,强化禁毒宣传教育。去年6月至今年6月,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一、二审毒品犯罪案件170件,审结149件175人,生效裁判中对42名被告人判处5年以上刑罚,重刑率为25%。

  汕头中院将打击遏制各类毒品犯罪作为刑事审判工作的重点,坚持重点严惩源头性犯罪,加大对多次“零包”贩卖毒品、非法持有毒品等犯罪的惩处力度,对主犯、累犯、毒品再犯等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大的犯罪分子,该判处重刑直至死刑的,坚决依法判处。同时,注重在经济上制裁毒品犯罪,查清违法所得并依法予以追缴,并充分适用罚金刑、没收财产刑,加大执行力度,摧毁犯罪分子再次犯罪的经济能力。

  针对毒品犯罪活动出现通过国际快递将大麻及其相关制品和受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等走私进境等新情况,汕头中院加强与侦查机关、公诉机关的协调沟通,召开联席会议加强研究,就如何依法妥善办理涉及走私国家管制的麻精药品刑事案件达成共识,形成打击毒品犯罪的合力。中院刑二庭加大对基层法院毒品犯罪案件审判工作的指导,强化上下联动,有序实现两级法院统一证据标准及裁判尺度的目的。

  近年来,汕头中院多次组织两级法院刑事法官走进戒毒所,走进学校和社区,举办禁毒讲座,派发禁毒宣传资料。今年“6·26”国际禁毒日前夕,汕头中院向全市30多所中小学校赠送了禁毒宣传手册3000多册,并挑选毒品犯罪典型案例在汕头电视台“法治在线·打开案卷”栏目中播出,依托汕头日报“法官说法”专栏以案释法,积极构建全市法院同步开展禁毒宣传的工作机制,引导社会公众尤其是青少年自觉抵制并远离毒品。

编辑:陈乐芃 发表日期:2021年0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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