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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义勇为被打致残 好人终获应有名分

  近日,因出手阻止歹徒无端寻衅滋事而被殴打成颅脑重伤的小卓被广东省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认定为见义勇为,由省政府颁发的60万元奖金不日将发放到位,好人终于得到了应有的名分。

  2016年4月18日晚上10时多,杨某、石某、刘某等12人酒后前往华侨公园,期间,杨某等人调戏、骚扰在公园内喷水池附近散步的女子彭某、彭某甲(均系未成年人)。刚好在公园内游玩的揭西人小卓见状,当即挺身上前阻止,随即遭到杨某、石某、刘某等人的殴打,头部流血受伤倒地。案发后,金园派出所接报警赶到现场,将小卓送医救治,随后展开调查和追捕工作,先后将杨某、石某等涉案人员抓获归案,并将他们依法予以严惩。2017年2月16日,经龙湖区公安司法鉴定中心补充鉴定,被歹徒殴打成颅骨骨折颅脑重伤的小卓为重伤二级,伤残程度属十级。

  小卓的父母双亡,有兄弟姐妹6人,他排老三,当年18岁的他刚来汕头一卤鹅肉店打工。事发后,小卓被送汕大医第一附属医院救治,进行数次开颅手术,高昂的治疗费用让这个本不富裕的家庭债台高筑。目前,小卓遗留下失忆、狂躁的后遗症,并经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伤残六级,属丧失大部劳动力。

  案件查办过程中,杨某、石某等12名罪犯到案后均无法对小卓进行赔偿。2018年5月,因为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职能从政法委移交给公安机关,龙湖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接手这项工作后,加速对小卓见义勇为行为的申报手续。

  鉴于小卓的伤情无法递交有关申报材料,龙湖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林金中亲自为他完善申请材料,并向市、省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递交了申请书和证据材料。2020年6月,省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工作人员抵汕开展调查核实工作,林副大队长还陪同工作人员进行相关工作。今年6月,省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批复评定了小卓的见义勇为行为,并将于近日为他发放60万元奖金,以让他的相关后续治疗能得到较好保障。

作者:林子海、林鹏 编辑:许嘉嘉 发表日期:2021年07月14日 来源:汕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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