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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首创 失信专属彩铃显威力

3年多来已有近千失信被执行人履行还款义务,执行到位金额4亿多元

为进一步督促、震慑失信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推动汕头诚信建设,汕头法院联合三大通信运营商率先在全省全面铺开失信被执行人定制专属“失信彩铃”和彩印(挂机)短信等工作。3年多来,全市法院累计向三大通信运营商推送14491名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还款义务。截至目前,共有974名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还款义务,执行到位金额4.48亿元,取得了明显的工作成效。

2018年底,汕头中院与中国移动汕头分公司、中国电信汕头分公司、中国联通汕头分公司签订了《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通信限制的合作备忘录》,由中院定期向三大通信运营商发送《协助执行通知书》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信运营商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人员的公民身份证号码下全部手机号码予以通信限制。

三大通信运营商对上述手机号码启动定制专属“失信彩铃”和彩印(挂机)短信。失信被执行人名下的手机号码首先将收到通信公司发送的失信提醒短信,内容为:“你已被汕头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你在三天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否则,法院将对你名下的手机号码启动彩铃提示。”

如果失信被执行人超时仍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三大通信运营商将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手机打上特殊标签,启动彩铃提示。其他人拨打失信被执行人手机时将收到彩铃内容:“您好,您拨打的机主已被汕头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请敦促其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诚信汕头建设感谢您的参与。”同时,向拨打失信被执行人的手机上推送彩印信息,内容为:“您拨打的用户已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汕头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后,方可取消限制、恢复正常通信。

本着文明善意执行的理念,汕头法院在完善联合惩戒机制的同时,也对主动履行还款义务的法人及时进行企业信用修复。近年来,全市法院累计向228家失信被执行人在运营黑名单企业发送了《信用修复培训通知书》,开展信用修复培训,并积极构建协同联动、一网通办机制,为失信市场主体提供高效便捷的信用修复服务。目前,已有73家主体经整改后退出在运营黑名单。

作者:王开颖 通讯员 罗辉军 编辑:林郁 发表日期:2021年04月09日 来源:汕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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