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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容易维权难,不能任由科研院所被碰瓷

  如今,零食也流行“高学历”,“某某农科院”研制、“某某大学”开发,这都成为一些零食“绿色健康”的卖点,可以为产品快速赋予一种光环加持。然而这些产品很有可能是傍名牌,大学、科研机构等对此并不知情。

  比如近日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就对一款名为“九0(零)农大蔬菜卷”的零食展开了调查,发现其包装虽然标有“东北农业大学”的字样,但该校表示产品和自己完全没有关系。另一款标注“山西省农科院燕麦片”的产品,也被山西省农业科学院证伪,表示自己从未推荐过该产品。

  而从市场整体看,这种冒名现象恐怕比想象中更加严重。今年,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随机选取了线上销售的13种宣称由“农科院、农业大学”等机构参与研发的食品,其中5款产品被相关机构明确回函否认有关联,接近一半都是冒名。

  这已经涉嫌违法了。《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不得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可见,法律规定是非常清楚的。

  但被冒名的机构想要维权并不容易,比如上海市农业科学院作为“被侵权大户”,就直言维权艰难:他们发现有20余家店铺在使用上海农科院的标识,但囿于维权经验缺乏,及人力、物力、财力方面的短板,很难一一去较真。

  维权难并非个例。2019年清华大学起诉6家“清华幼儿园”,引发了舆论关注,当时有媒体调查发现,全国共有388所含有“清华”字样的幼儿园。可以想象,对于相关单位来说,想要一一维权是多么巨大的工作量。

  傍名牌的危害不言而喻。一来这种冒名顶替的“背书”,很容易造成对消费者的误导,也是一种扰乱市场的虚假宣传;二是这对被仿冒的机构来说也是巨大的品牌伤害,尤其是当产品、服务出现质量问题,被冒名的机构也会陷入苦于自证的窘境。

  对于这些问题,降低维权成本才是关键。比如一些销售平台就应当积极作为,及时维护相关机构的权益。具体而言,电商平台应当落实监督职责,当收到相关机构的投诉维权之后及时介入,如果确系仿冒产品就应当迅速做出下架或标识处理。从技术上来说,这并不困难,却可以帮助被冒名的单位以相对低廉的成本主张权利。

  另外,相关部门也不妨通过开展专项行动的方式,帮助企业集中维权。2020年6月,市场监管总局就曾发布《关于对知名医院等机构被冒牌问题开展清理整治的通知》,并以“协和”“华山”“湘雅”“华西”等知名医院被冒牌问题为重点,对知名医院等机构被冒牌问题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清理整治,切实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

  既然相关机构通过“一事一议”进行维权成本巨大,那么由相关部门出面进行集中整治,可以极大地提高效率,对市场起到整顿、震慑的作用。因此,不妨由相关部门联合发起市场整顿,以减轻各单位“各自为战”的维权成本。

  总之,只有降低维权成本、提升维权效率,才能真正打到“李鬼”的三寸,及时戳穿他们的伎俩,让他们受到有力的规制。         

发表日期:2023年12月20日 来源:(易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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