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缓解我市2007年用电高峰时段电力供应紧张的压力,确保汕头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根据广东省政府和省经贸委的有关要求,结合汕头的实际情况,制定2007年我市错峰用电实施方案。
一、错峰用电指标的确定
错峰用电负荷以汕头市用电负荷满足电网运行安全要求为准。预测2007年最高负荷为190万千瓦,以最大电力缺额10万千瓦制定错峰用电实施方案。
二、错峰用电实施范围
所有由汕头电网供电的工业用户,必要时包括部分公用线路。南澳县除外。
三、错峰用电实施时间为2007年全年。
四、错峰用电主要措施(一)工业用户轮休错峰
工业用户轮休错峰指错峰用户按照供电部门安排的每周轮休日在电网负荷高峰时段(8:00—23:00)停止生产用电,只保留必需的保温、保安用电。
工业用户轮休错峰用电实施范围为全市的工业用电用户。金平区、龙湖区、濠江区的工业用户轮休错峰用电计划按所属供电线路的错峰日执行(见附表1);潮阳区、潮南区和澄海区的工业用户按照所属供电线路的轮休日执行错峰用电(见附表2—2和2—3)。(二)线路轮休措施
当工业用户轮休错峰用电措施执行并实施到位后,电网仍出现缺额,按线路轮休用电计划表(见附表2—1、2—2和2—3)根据负荷缺额情况滚动、循环执行线路轮休停电。用电户在对应线路轮休日应做好停电的应急措施准备。(三)超计划用电措施
当上述措施执行并实施到位后,电网仍出现缺额,按超计划限电序位表(附表3)执行,保证电网安全运行。(四)三级快速限电措施(见附表4)(五)事故限电措施(见附表5)五、组织管理(一)本方案由供电企业具体组织实施,各级经贸部门负责监督。(二)供电企业要严肃行风纪律,优质服务。供电企业应在本方案框架内,制订统一规范的方案实施流程组织实施,公布月度错峰用电计划表,并做好错峰用电的通知工作。(三)供电企业应对工业用户执行错峰用电情况进行严格的监督和检查,发现拒不执行的应立即发出警告,对仍不执行者实行强制限电措施。(四)各有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电网错峰用电工作,积极配合供电企业做好错峰用电工作。各有关企业要明确专人负责,加强与供电企业的沟通联系,在错峰用电的同时,安排好企业的日常生产工作。(五)各有关单位要严肃调度纪律,确保各项措施执行及时、准确。
六、有关说明(一)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二)本方案由汕头市经贸局会同汕头供电局负责解释。
附表:1、2007年汕头市金平区、龙湖区、濠江区工业用户轮休错峰用电计划表2、2007年汕头市线路轮休计划表3、2007年汕头市超计划限电序位表4、2007年汕头市三级快速限电线路表5、2007年汕头市事故限电序位表2007-6-2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