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华网 >>> 专题新闻 >>> 热烈庆祝省第十次党代会隆重召开

法律意识:广东人今天的生活元素

  记者点睛:“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铭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们的内心里。”法律能否发挥作用,能否被严格遵守,取决于公民的法律意识。
  
     得改革开放风气之先、经济走在全国前列的广东,公民法律意识的普及,同样令人侧目……广东不断完善的法律体系,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创造的良好法治环境,大力推行的普法工作,都有力增强了公民的法律意识。在广东,法治已成氛围。而每一个公民都懂法,进而守法、用法,正助推着平安广东、和谐广东的建设和发展。
  
     南方网讯 这是春节后广州火车东站出站口的一个镜头:十多名省法律援助处的工作人员,给节后返工或是前来找工作的农民工免费派发《农民工法律援助指南》、《农民工进城就业服务指南》、《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修订的《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制宣传资料。
  
     这些刚踏入广州大门的农民工喜笑颜开,有了这些,他们就等于有了就业的锦囊。“能多给我一套资料吗?我老乡今年没有回家过年。”现场,农民工对法律知识的渴求强烈。
  
     “我在广州市天河区某酒楼做杂工,老板每个月给我700元,又没有签劳动合同,合理吗?”一位农民工在现场咨询。还不等工作人员回答,就有人代劳了:“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是780元。老板没有落实这一规定,你可凭该酒楼的工资条、工作证或工作牌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我曾经也有过这样的遭遇,但通过学法,我懂得了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补好法律这一课
  
     法律知识,其重要性不言而喻。来自江西的周先生的一席话道出了很多人的心声,“现在大家都知道懂法的重要性了,都抢着要法律知识材料,好好补上这一课,要不,哪天犯了法或被人侵权了都不知道呢”。
  
     法律知识贫乏者,心中不会树立法律权威,很容易就会踩中违法犯罪的雷区。不学法,不懂法的人,在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时,也不懂得利用法律武器维权,他们或者忍气吞声,让触犯法律者逍遥法外;或者采取极端手段进行报复,造成更为严重的后果。
  
     据广东省司法厅对24908名服刑人员和5681名劳教人员进行的一项法律认知调查显示,回答违法犯罪原因说“不懂法”的占63%。这类人员以来自农村、城市基层的农民、无业人员和部分青少年为主。如服刑人员蔡某,原籍广东澄海,因盗窃8部摩托车被判处无期徒刑。他说:“原先认为偷几部摩托车没什么大不了,最多就是还给人家,再拘留几天,没想到会犯那么大罪,一下判了个无期。”对行为后果持有“侥幸心理”的占26.7%,他们大多以为自己的行为不会被发现或者自己只是违规而不是犯罪。
  
     足见,提高公民法律意识,关系重大。
  
     让法律的阳光普照社会的每个角落
  
     提高公民法律意识,需要多方共同努力。广东在这方面,可谓举措得力。健全法律体系,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大力普法,伴随而成的,是公民法律意识的提升。
  
     三年前广东那场“该不该立法禁吃野生动物”的立法听证会很多人仍记忆犹新。那场听证会上,官员、教授、医务工作者、农民,22名陈述人,围绕“该不该立法不吃野味”、“该不该限制宠物活动场所”,展开激辩。有评论说:广东人大的“开门立法”之举令昔日“神秘”的立法殿堂化为生动的普法“课堂”。这样一种特殊形式的“普法”,无疑使群众的法律意识得到极大提高。
  
     而政府依法行政,创造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对提高群众自身的法律意识而言,无疑是一本最好的“教科书”。“执法人员耐心地给我讲道理,做工作,让我知道自己是违章搭建。我马上拆!”近日,广州城区一位占道经营的商户被行政执法人员处理后如此表态。现在在广东,依法行政,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已蔚然成风,随之影响的,是群众的法律意识正不断提高。
  
     法律能否发挥作用,能否被严格遵守,最终还是取决于群众的法律意识。普法,无疑是提高群众法律意识一个较为直接和有效的途经。深圳以“法制宣传进社区、法律服务进社区、法律保障进社区”为具体内容,组织法制宣传、法律援助、律师、公证、志愿者等五支队伍进社区,让老百姓足不出社区就能及时学到法律知识、得到法律服务。这项活动目前已在广东各地展开。而“法律进社区”的活动仅仅是广东省长期普法工作的一个缩影。“无孔不入”的普法工作,使得广东老百姓的法律意识步步提高。
  
     法律意识,已经逐步成为广东人的重要的生活元素之一。
  
     群众法律意识提高,助推城市发展
  
     在广州,没有哪座大桥能像洛溪大桥一样,一而再、再而三地成为公众与媒体追逐的焦点,除了其横跨珠江、连通南北的交通要道作用之外,更多的是与收费相关的是是非非。“在曾任广州市人大代表和广东省政协委员的王则楚的呼吁下,洛溪大桥最终停止收费,这种事情目前为止只发生在广州,其他有些地方停止路桥收费,或许就只能寄希望于有关方面的‘良心发现’。”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葛洪义教授开讲“广州城市发展与市民的法律意识”时曾如是说。
  
     这句话的深层含义即是,广州已经有着一个非常开放开明的环境。因为,只有在一个开放的环境下,群众才可以发出自己的声音,表达自己的意愿,维护自己的权益。而群众懂得合理表达意愿,依法维护权利,正是其较强法律意识的体现,这,无疑有助于推动城市更快更好地发展。
  
     广东是改革开放的排头兵。广东人开创并成就了自己经济领域的辉煌,也同样创造着中国法治的历史。稳步推进的改革,使广东民众拥有了前所未有的法律意识。而这,对于构建平安广东、和谐广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摘自《南方网》2007-5-21


设为首页  报社简介  网站简介  广告服务  读者反馈 主编信箱 网站导航
汕头经济特区报社大华网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金新路99号 (汕头经济特区报社)
电话:0754--8633440 邮编:515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