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点睛:构建和谐社会任重而道远,心系群众,关注民生,在任何时候都不可或缺。有人说,就业是民生之本,社保是民生之福,工资是民生之源。
广东省委、省政府把“扩大与促进就业工程”作为十项民心工程之一,据统计,自制度实施以来至2006年底,全省累计帮助24649户共29793人实现就业再就业。这就是把就业当成了民生之本,只有夯实了民生之本,我们的社会才能长治久安。
南方网讯 不足十平米的空间,除了一个小柜台外,一件件漂亮时尚的衣服见缝插针,争先恐后抢夺着顾客们的目光。“不要小看这个小店面,我们一家人能有现在这么好的生活,全靠它!”小店面的老板娘黄大姐脸上,洋溢着骄傲的笑容。
每月超过五万元的营业额,每年上缴利税近五万元,以前的黄大姐根本不敢想象。几年前,黄大姐和丈夫从一家国企下岗,一家人生活陷入了困境。“又没本钱,又没本事。万般无奈下,只好到区就业培训中心的免费学习班碰碰运气。”黄大姐万万没有想到,就业培训激发了她前所未有的创业欲望和热情,自己创业当了老板,而且生意越来越红火。像黄大姐这样经历的老板娘,在这个号称华南最大的服装批发市场中,不在少数。
援助+培训,下岗再就业改变命运
黄大姐只是千万名通过再就业改变命运的下岗工人中的一员。在广东,黄大姐的例子还有很多。
年过四十的周琼花几年前下岗后卖臭豆腐,她怕熟人见了笑话,就把摊点摆在离家很远的地方,还整天戴着顶遮阳帽,将帽檐压得很低。后来,在劳动部门的帮助下,现在她有了一家属于自己的快餐店,当起了小老板,腰板挺得直直的,再也不用为面子担心了。
实际上,作为全国外来务工人员输入最多的省份之一,广东的就业、再就业工作面临很大的压力。面对压力,广东积极探索就业援助办法,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
2003年,广东省委、省政府把“扩大与促进就业工程”作为十项民心工程之一,并提出了确保“十五”期间全省每年净增就业岗位70万个。省劳动与社会保障厅厅长方潮贵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分析道,这就是把就业当成了民生之本,只有夯实了民生之本,我们的社会才能长治久安。
2004年,广东在全国率先出台“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办法,首创“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模式。“零就业家庭”申报并经确认后,由街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建立专档,指定专人负责,提供“一帮一”跟踪服务。“零就业家庭”成员除了享受有关文件规定的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政策外,还可享受其他有关各项优惠政策,如公益性岗位优先招用,不限次数的全免费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1次全免费的定向中级职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等。
统计数据显示,仅2006年全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就为“零就业家庭”成员提供职业指导6784人次,职业介绍6750人次,职业培训4303人次,创业培训1052人次,累计发放各项补贴988.8万元,共帮助4588户6776人实现就业,帮助1281人自主创业。据统计,自制度实施以来至2006年底,全省累计帮助24649户共29793人实现就业再就业。
农民就业新对策,广东的又一个新突破
“扩大与促进就业工程”不仅惠及城市居民,还对农民的就业问题提出了行之有效的对策,在不少专家的眼中,这是广东的又一个新的突破。
来自河源市龙川县农村的老李不久前盖起了崭新的小楼房,一家人生活地美美满满。看到现在的情景,也许谁都不会想到就在3年前,老李全家6口人还在为填饱肚子而发愁。因为当时身体有病的老李不能干重活,一家人陷入了贫困境地。2004年,他的一个孩子通过劳动保障部门组织外出打工,每年可以为家里分担一部分负担,另一个孩子也参加了技工学校的免费培训,现在已经参加了工作,家里的生活也步入了小康的行列。而这一切,都源于一项名为“智力扶贫”的工程。
根据省委、省政府决定,从2002年开始,由省财政每年资助5000名农村家庭人均纯收入1500元以下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免费入读技工学校接受二至三年的技工教育,这是广东省在全国首创技工教育与扶贫工作相结合的“智力扶贫”新模式。
2003年,省委、省政府将技工学校智力扶贫作为重要内容写入《十项民心工程》。2006年,省委、省政府将智力扶贫规模增加到每年10000名,为帮助遭受眼中洪灾的家庭尽快脱贫,重建家园,省委、省政府又额外增加了2000名,并决定从2007年起按照每年12000名规模继续实施。
2005年,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张德江亲自倡导了广东省百万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程。按照工程规划,2005-2010年全省将组织270万农村青年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促进本省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480万人次以上。
据统计,自2002年开展智力扶贫工作以来,省财政资助的扶贫生达20000名,各市县政府和技工学校资助了近30000名贫困生,至今已有两届共10000名智力扶贫生顺利毕业并实现100%就业,实现了“培训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户”的目标。而百万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程启动至2006年底,已经免费培训农村劳动力33万,其中实现转移31.3万人,培训后就业率达94.8%.
如今,山区像老李一样依靠子女外出打工,或子女上了技校后工作致富的人越来越多,扶贫就业已经使山区农民“一人就业,全家小康”。
广东也有外来工的一片天空
据了解,广东目前有1000多万的外来工,面对如此庞大的数字,执政为民不能不关心这个特殊的群体。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十项民心工程”中,就有依法维护外来员工的合法权益。
小王来自江西贫困的老区,目前是广州一家制衣公司的管理人员。他说,现在广东打工环境越来越好,以前每到年底总是为能否拿到工资回家过年而发愁,现在不仅工资问题解决了,而且老板也不敢轻易侵犯工人的权益。省劳动保障厅近年来出台的一系列措施见证了小王描述的种种变化。
2003年,广东认真总结佛山市南海区率先实行的企业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在全省全面推行。劳动部门根据多种形式的支付监控,及时掌握企业工资发放情况,有力地保障了职工的工资权益。
2005年1月19日,《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条例在工资的定义、工资支付办法、预防拖欠工资、违反工资支付规定的法律责任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全面规范了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行为。
2006年7月份,经过反复测算,广东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将全省最低工资标准从原来的7类调整为5个档次,广州最高为780元/月,最低的部分县及县级市为450元/月。(深圳市仍按《深圳经济特区最低工资条例》执行,最低工资标准为810元/月)。这次调整是我省历来提高幅度最大的一次,全省平均增长17.8%,最高增幅达32.6%.调整后大部分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接近或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40%,标准水平目前居全国前列,低收入劳动者的收入水平得到了有效的保障。
在保障工资收入的同时,2005年以来,广东组织实施了“农民工平安计划”,允许尚不具备全部参保条件的农民工先行参加工伤保险。同时,通过建立大病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办法,重点解决了农民工住院和特定门诊病种医疗保障问题。积极探索建立适合农民工的养老保险办法,在深圳建立了“制度统一好衔接、降低门槛好纳入、实账转移好接收”的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
如今,来广东的打工仔都感觉“广东也有自己的一片天空”,正如从四川来的农民工王海明在2006年对国务院农民工工作督察组组长、国家统计局副局长张为民说的那样:“我们觉得无论是机会还是待遇都与本地人没有什么差别,尤其是近几年感到待遇有了明显的改善”。
摘自《南方网》2007-5-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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