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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调整后汕头市环保工作发展基本思路

  汕头市环保局
   汕头市行政区划调整,对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优化工业布局和产业结构,打造新型工业化格局,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环境建设,提升城乡环保工作整体水平,都将带来积极而深远的影响。同时,随着汕头市区行政区域的扩大,环保工作也出现许多新特点:一是原来的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规划未能适应新的行政区划要求。二是新建市区的部分环境保护指标未能达到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标准,整改任务十分繁重。三是城市与农村的环保工作差距大,在城乡一体化进程中,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环境建设的任务相当艰巨。四是练江等重点流域的环境整治责任随行政区划调整而发生转移,增加了市一级的工作压力和财政开支。五是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六是环保队伍和能力建设未能适应城市化发展的要求,等等。可以说,行政区划调整对于我市环保工作来说,既是机遇,又是挑战。环保工作必须紧紧地抓住机遇,应对挑战,按照“经济要发展,环境要改善”的总体要求,瞄准创建国家生态城市的目标,在巩固和提高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成果的基础上,大力推进城市污染综合防治和生态环境建设,进一步提高城市环境质量,努力实现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双赢”,为建设粤东经济强市做出积极贡献。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抓住行政区划调整的契机,围绕建设粤东经济强市的中心工作,以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为根本出发点,以创建国家生态城市为目标,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新型工业化道路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方针,进一步加大环保工作力度,推进环保工作重点从污染控制转向全面治理,集聚人力、财力、物力重点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影响人民健康和社会稳定、污染严重的突出问题,不断改善环境质量,促进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
  
   二、总体目标
  
   到2005年,全市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基本得到控制,环境综合指数达到80分以上;环境质量基本达到相应环境功能区标准,空气污染指数小于100,地面水水质达标率95%以上,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98%以上,声环境进一步改善;城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10%,20%以上镇建成生态镇;原市区创模成果得到巩固和提高,新建市区各项创模指标如期达标。到2010年,城市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环保工作在“十五”基础上再上新台阶,实现环保“十一五”计划目标,80%以上镇建成生态镇,全市建成国家生态城市。
  
   三、基本思路
  
   (一)按照行政区划调整的要求,重新修编环境保护规划计划。一要抓紧组织对我市环境保护“十五”计划、碧水蓝天绿地工程计划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规划进行重新调整,确保各项环保规划、计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二要按照创建国家生态城市的要求,抓早研究编制环保“十一五”计划和生态建设规划,进一步完善城市环境体系规划,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城市发展与生态承载力相适应。
  
   (二)以创建生态示范区为动力,推进农村向城市化转变。一是把农村环境保护纳入城市环保工作的范畴,进一步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保护力度,缩小城乡差别,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二是积极开展生态示范区创建活动,继续新建一批省级和市级生态示范区,把南澳县建成国家级生态示范区。三是充分发挥生态示范区的示范作用,带动农村环保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以整治“一江三河三沟”为重点,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大对新建的潮阳区、潮南区和澄海区等重点区域和流域的环境综合整治力度,以整治潮阳练江、潮阳护城河、澄海环城河、西港内河、龙湖沟、新河沟和黄厝围沟等“一江三河三沟”为重点,把农村环境整治纳入全市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的笼子,通盘考虑,统筹规划,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实施。一是认真实施《练江流域水质保护规划》和《潮阳市练江流域水质保护规划实施方案》,加强对练江沿岸排污企业的环境监管,严格控制新上印染、电镀、制浆造纸、制革、食品发酵等水污染型项目,努力从源头上控制污染;开展以清理江面水浮莲为重点的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提高流域点源污染整治效果;加快潮阳棉城、和平和潮南峡山、两英等4座污水处理厂的建设,提高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二是按新的行政区划,抓紧调整并实施汕头市中心城区环境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尽快实施龙湖沟引韩冲污工程和龙珠水质净化厂技改工程建设,确保到2003年底前龙珠水质净化厂日处理能力增加到18万吨;加快西港内河、新河沟、黄厝围沟污染综合整治;规划建设汕头市区危险废物填埋场;建成汕头市雷打石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和南澳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逐步实行垃圾分类收集和分选利用。三是积极推进澄海环城河、潮阳护城河污染整治和澄海澄城、南澳县城和青澳湾污水处理厂建设,进一步改善城乡水环境。
  
   (四)以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为目标,促进城乡产业结构和工业布局调整。一要认真实施“十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进一步加大工业污染源治理力度,逐步实现工业企业由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转向全面达标排放,进一步削减污染物排放量,确保全市主要污染物年度排放总量控制在省下达的计划指标内。二要大力调整产业结构,加快村镇传统产业技术改造,促进传统优势产业升级换代。加快建立和完善以开展清洁生产为重点的工业污染综合防治模式,积极引导发展高科技、高附加值、低能耗、少污染的行业,重点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形成以高新技术产业为第一经济增长点、以知识资本密集的新兴产业为主导的产业发展格局。三要积极配合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行政区划调整,合理调整工业布局,建立工业污染行业控制区;对布局不合理的工业企业实施限期搬迁,逐步改变历史遗留的小型工业区与居民区混杂的状况。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一是实行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落实政府任期环保目标责任制,进一步强化政府环境保护职能。建立并实行环保目标责任制考核奖惩制度,通过加强任期内考核,做到责任、措施和投入“三到位”。二是落实建设项目环保第一审批权,确保把环境保护规划计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一并实施。三是健全重大决策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与发展科学咨询、部门联合会审、公众参与、环保重大决策监督与责任追究等制度,切实将环境与资源的承载力作为要素参与城市发展的综合平衡,把保护环境与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有机结合起来,使环境保护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国土规划、人口计划、生态建设规划相互衔接、互为依据,确保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
  
   (二)建立多元化的环保投资机制。一是切实增加政府投入,确保环保工程项目投资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统筹安排。二是按“资源有偿使用”原则,通过开征生态环境补偿费、开征城市污水处理费、生活垃圾处理费,解决生态环境建设、城市污水处理厂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运行和建设资金。三是进一步强化排污费征管,为治理重点污染源筹集资金。四是积极争取和利用国际金融机构、外国政府贷款或赠款资金和吸收外商投资开发环保项目。五是按照“谁投资、谁受益”原则,制定相应的经济政策,鼓励企业、个人投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特别要鼓励汕头现有上市公司参股投资营运环保产业,政府扶持组建市环保责任公司,建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的良性机制,促进环境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营市场化、企业化、产业化。积极开拓新的投资融资渠道和方式,运用融资租赁等金融创新工具促进环保产业发展。
  
   (三)加快环境法制建设。一是充分运用特区立法权,抓紧制定实施饮用水源保护、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管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以及环境污染防治工程管理等方面的法规和规章,逐步建立具有汕头特色的地方环境法规体系。二是按照新的行政区划,把全市区作为一个整体来统筹规划,统一管理规范,统一执法标准,进一步强化对全市区环境的统一监督管理。三是强化执法监督、指导督办和协调服务等职能,加快环保监察队伍建设,逐步建立各级现场执法专业队伍,提高现场执法装备和信息化水平,增强污染监督快速反应能力。
  
   (四)加强环境科研及环保市场管理。积极培育、发展和规范环保技术市场,通过推进环保技术服务和排污权有偿转让,构筑面向市场的环保技术服务体系和良好的市场运行机制。制定引导环保产业发展的配套政策,加强环境保护关键技术和工艺设备的研究开发和引进,提高高效实用环保设备的生产能力,促进重大环保设备的成套化、系列化和标准化。通过环境标准、技术政策、示范工程、重点实用技术等引导环保产业发展。实施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和环保产品认可制度,强化环保业务资质管理,提高环保中介、环保技术和工程服务质量。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各行各业推行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引导企业取得进入国际市场的“绿色通行证”。
  
   (五)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可持续发展战略和环境保护基本国策,提高各级领导环境与发展的综合决策能力。
  
   (六)加强环保机构和能力建设。根据新的行政区划,进一步规范环保机构设置,健全包括管理、监测、监察、科研、环保产业等配套齐全的环境管理体系,强化全市区环境统一监督管理。一是加强环保机构建设。全市各区要按国家、省的要求和规范配置环保管理、监测和监察队伍。二是加强环保能力建设。尽快建成韩江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大衙子站,建成潮阳棉城、潮南峡山和澄海澄城等3个大气自动监测子站,建立和完善汕头市污染事故应急处理系统和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建立市—县环境信息系统,力争把汕头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建成粤东监测中心和国家认可实验室,把汕头市环保研究所建成粤东环境科研中心。三是改善环保队伍人才结构,加强人员教育和培训,形成一套正规化、系统化的环保人才教育与培训体系,不断提高人员素质,造就一支思想好、作风正、业务精、善管理的环保队伍。

摘自《汕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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