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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要抓住行政区划调整契机建设经济强市


市委书记李统书、市长李春洪在动员大会上

  本报讯(记者陈健、黄锐辉、杜丽玲)昨天,汕头发展史又翻开鲜亮的一页。经国务院、省政府批准,汕头市行政区划作出重大调整,这是省委、省政府站在全省发展全局上作出的重要决策,是继广州、江门、佛山等之后省内又一次行政区划调整,也是贯彻落实省九次党代会和省九届二次全会精神,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贯彻落实张德江同志提出把汕头建设成为粤东乃至沿海经济强市的重要举措。昨天上午,市委、市政府在岛影剧院召开全市行政区划调整动员大会,传达国务院、省对我市行政区划调整批复的精神,部署我市行政区划调整工作。市委书记李统书作动员讲话,市长李春洪就行政区划调整工作作具体安排。  
     
   动员大会由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邓大荣主持。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黄荣汉宣读了省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调整汕头市行政区划的批复》;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赖益成宣读了《关于我市行政区划调整后的各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等机构设置、改称有关问题的通知》;市委副书记方健宏宣布了新设各区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人大、政府、政协、法院筹备组主要负责人名单。  
     
   李统书在讲话中指出,当前,各级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省委、省政府决定对我市实施行政区划调整的战略意义,全市区划调整已成定局,当务之急是坚决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认真抓好落实。市委、市政府坚决拥护省委、省政府的决定,全市各级党组织以及全体干部群众要从长远发展的高度,增强全局观念,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上来,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行政区划调整工作顺利进行。  
     
   实施行政区划调整,加强领导是关键。就如何积极稳妥地推进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李统书提出九方面的要求。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制。要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稳步开展各项工作。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由一名常委牵头负责指导、协调潮阳区、潮南区行政区划调整工作。二是要做好新老交接,确保思想不散、秩序不乱、工作不断。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统筹安排各项工作,减少因行政区划调整而产生的震荡,确保行政区划调整各项工作有序、平稳、顺利进行。三是要按《中共汕头市委办公室关于转发做好我市行政区划调整后区(县)领导班子人事安排和换届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抓紧做好各区的组织人事安排,为正常运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四是要做好政权机关的工作衔接,确保过渡期政权机关正常运作。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原各区(市)政权机构在各区新的政权机构选举产生之前,要在各新区党委统一领导下,继续依法履行职权,直至各区新的政权机构产生。五是要用好政策,依法处理与行政区划调整有关的事项。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积极争取上级的支持,特别是市财政、民政、教育、卫生、水利、建设、交通、公路、经贸、外经贸、环保等部门,要依照各自职责,从有利汕头各项事业发展出发,积极主动加强与国家、省对口部门的沟通与联系,争取更好解决行政区划调整有关问题。六是要创新观念,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各区(县)要抓住行政区划调整的契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进管理方式,改进工作作风,精简机构,减少人员编制,节约管理成本,提高行政效率。七是要尽快建立与行政区划调整相适应的政法管辖机制。要以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通过调查研究,建立和完善政法管辖机制。八是要加强思想教育,确保干部队伍思想稳定。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全力维护稳定,有利于发展大局的高度加强思想工作,广泛深入宣传行政区划调整的重要意义,使广大干部群众理解、支持行政区划调整工作。九是要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做好新闻宣传工作,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李统书还指出,在行政区划调整的特殊时期,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应保持高度的党性原则和严格的纪律观念,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人事纪律、财经纪律,加强纪律检查监督工作,确保行政区划调整任务按时高效完成。  
     
   当前,汕头正处在积聚力量,再创佳绩的酝酿期。今后五年,必将是市、区(县)新一届班子带领全市人民迎来汕头经济新一轮起飞的五年。在这个关键时期,各级领导要肩负起庄严的历史使命,保持清醒头脑,不管任何时候,不管碰到什么问题,都应始终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咬定发展不放松,抢抓机遇,着力抓好民营经济、工业、招商引资以及推动城市化进程等四方面工作,一心一意谋发展。要以全新的姿态迎接新的挑战,创新观念,与时俱进,开拓进取,在新岗位上创出新业绩。  
     
   李统书最后强调,全市干部群众要在十六大精神的指引下,认真贯彻全国十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以更饱满的精神状态,万众一心,奋发有为,共同推进我市建设经济强市的历史进程,共同创造我们幸福的生活和美好的未来。  
     
   李春洪在会上讲话。他说,这次区划调整,牵动面广,政策性强,时间要求紧,任务十分繁重,必须注意解决好几个问题:第一,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涉及的合并、调整或分拆的有关区(市)特别要注意做好衔接移交工作,确保本辖区经济社会管理各项工作有条不紊进行。全市干部群众要树立全局意识,坚守岗位,负起责任,保持经济社会管理各项工作的连续性。第二,要执行政策,讲究方法。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关于汕头市行政区划调整实施方案》,妥善处理好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定岗分流,以及理顺财税管理体制、资源资产分配、资产移交、债权债务划分等问题。第三,要协调配合,整体推进。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按计划要在今年上半年完成。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上下联动,保证行政区划调整工作中整个链条不脱节。  
     
   李春洪强调近期必须抓紧做好的重点工作。要做好区级机构、人员的“三定”工作,科学合理地设置和调整机构,进一步理顺条块和层级之间的关系,精简人员编制,优化人员结构,提高办事效率,努力形成结构合理、运转协调、职责清晰、公开透明、廉洁高效、行为规范的运行机制;要做好财税管理体制的调整工作,在中央、省财政管理体制未调整改变前,我市行政区划调整后,仍按现行财政管理体制执行,只对涉及行政区划变动的地方进行财政管理体制调整。要做好行政区划界线勘定工作,确保2003年底前完成区级行政区域界线勘定;2004年底前完成镇(街道)级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工作。要做好城市建设管理体制和权限调整工作。要做好清理法规规章、政策和研究有关法律工作,根据《立法法》规定和全国人大关于授予汕头经济特区立法权的规定,组织研究行政区划调整后特区法规、规章以及有关政策措施的适用范围的问题,做好全市和特区法规、规章及有关政策措施的专项清理工作,组织研究行政区划调整过程中有关法律问题。要做好行政区划调整户籍管理工作,在过渡期内,潮阳、潮南、澄海区要求迁入龙湖、金平、濠江区的居民,应有一定的限制措施;新划入龙湖区的外砂镇、新溪镇,濠江区的原河浦区和原达濠区马窖街道,其居民要求将户口迁入特区范围的,应当具备一定的条件。要做好计划投资和生产建设项目归属划分工作,确保规划的连续性和生产建设项目如期建成。要做好行政区划调整有关统计资料的合并、分拆、移交工作。要做好行政区划调整过渡期间及调整后教育资源配置、教育行政管理、教育教学管理和招生考务工作。要做好行政区划调整中的档案管理工作。  
     
   市各套班子在家领导,各区县(市)各套班子领导和法院、检察院主要领导,中央和省驻汕单位、市直局以上单位的副处级以上领导,新进区县领导班子成员和法院、检察院主要负责人参加了动员大会。

摘自《汕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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