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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广东团代表提交议案建议宝安龙岗划入深圳特区

  昨天(3月8日),出席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的广东代表团全国人大代表们提交议案,要求将宝安、龙岗两个行政区域划入特区范围管辖,以从根本上解决深圳法律适用上的“一市两法”的问题!
  
     这是继去年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后,广东全国人大代表第二次提交相关内容的议案。
  
     据悉,这份议案是由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委常委、深圳市市长李鸿忠领衔提交的。参与该议案联署的,还有包括广东省副省长宋海、原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余庆在内的其他60位全国人大代表。一位来自深圳的代表告诉记者:今年参加联署的代表人数比去年要多出近一倍,议案的分量显得更重。
  
     议案说,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充分发挥经济特区的作用,加快深圳经济发展,进一步为香港的繁荣稳定和全国发展大局做出更大贡献,我们再次建议将宝安、龙岗两个行政区域划入特区管辖范围。
  
     议案详细陈述了把宝安、龙岗两个行政区域划入特区管辖范围的四大理由:第一,把宝安、龙岗两区划入特区管辖范围,是解决法律适用上“一市两法”的问题,建设社会主义统一的法治城市的需要;第二,把宝安、龙岗两区划入特区范围管辖,是加快深圳经济发展和城市化建设的需要,有利于促进香港的繁荣与稳定;第三,把宝安、龙岗两区划入特区范围管辖,是更好地发挥深圳经济特区在体制创新、扩大开放等方面先行先试作用的需要;第四,把宝安、龙岗两区划入特区范围管辖的条件和时机已比较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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