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 把脉流动人口的管理,“治本之方”何在?全国人大广东团的代表林文怀揣着一份呼吁制定《流动人口管理条例》的议案昨日(3月2日)赴京,准备提交给全国十届人大二次会议,建议从立法根源上解决目前流动人口管理政府缺位、流动人口合法权益无从保障的问题。
按常住户定编有“缺位”
在广东省公安厅刑侦局工作的林文是有感而发。
据统计,去年全国流动人口6000多万人,其中广东省流动人口(暂住人口)就达2130万人,约占全国的1/3。
林文说,他的不少广西老乡来粤打工,常遇到合法权益受侵犯的事却“投诉无门”,辗转找到他求助。他认为,这个问题不是简单的一句怪责“政府不管”可以解决的。
流动人口广东十年翻五倍!(记者陈秋明/摄)
据了解,我国各级地方政府职能部门的设置,一般都是按照常住户口人数规划定编定职和财政拨款制度进行,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并未列入规划范围。由于外来人口巨增,原先按常住户口人数设置的职能部门不得不承受超常规的工作压力,经费、管理人员不到位,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根本无法保证。
林文介绍,目前,除广东等少数几个省份成立长期性的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外,大多数省市并未成立相应的管理机构。部分省、市设立的“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也只是一种临时机构,涉及到增加编制和财政拨款等问题。“这是一种政府职能的缺位。”林文毫不讳言。
“头痛问题”想管不敢管
政府职能缺位原因何在?林文认为,国家没有制定流动人口管理法规是根本所在。这直接引发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对流动人口妨碍广大人民群众正常生活、生产秩序行为的管理无法可依。近年来,流动人口中出现的传销、“两抢两盗”、乞讨等不良甚至违法现象,已成为热门话题。
对于这些问题,政府部门到底要不要管?要怎样管?政府都很头疼。由于没有统一法规,政府职能部门想管而不敢管。
广东湛江市的全国人大代表麦杰俊说得很形象:“现有些奋战在一线的警察,别说踩到条蛇,就是踩根绳子心里都会怕。”收容遣送条例废止后,要依据什么更有效的法律法规去管理流动人口,也是公安机关在思考的问题。
立法根本是“保障权益”
林文提出,立法的根本是“保障外来人口的合法权益”。流动人口发挥的积极作用不容质疑,所以要把保障流动人口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作为制定《条例》的指导思想。
同时,在条例里明确流动人口的定义和组织、管理机构以及财政保障机制;明确规定流动人口拥有的合法权益和应该承担的义务;明确规定违反条例处罚办法。对于暂住证管理模式,林文支持要在条例里加以规定,他认为应当明确规定流动人口申报暂住证制度。
广东流动人口管理将如何出招?
广东接纳了全国三分之一的流动人口,同时也接纳了一个日趋严重的管理难题。
广东2000多万流动人口在即将开幕的“两会”上引起高度关注——作为流动人口管理主要职能部门的公安机关如何实施管理?困难在哪里?昨天,记者专访了广东省流动人口治安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省公安厅副厅长张永强。
暂住人口广东十年路
广东多长时间“冲击”上全国暂住人口数量“冠军”?短短10年!1980年以前,广东的流动人口不到40万;1990年广东流动人口416.8万,尚不及现在东莞一个市的数量;2003年达到了2130.3万;十来年之间翻了5倍!
广东经济发展能有今天这样的成就,外来的务工经商人员功不可没;但同时,流动人口确实也给社会管理特别是治安管理造成了很大压力。据不完全统计,珠三角地区近年来刑事案件作案成员中流动人员一直占比较高的比例。
经费不够警力大缺编
面对滚滚人潮,管理部门有几个苦衷:缺法、缺配合、缺钱。一直以来,广东流动人口管理缺乏一个稳定、有效的经费保障机制。2002年以来,广东取消了流动人口治安管理费等多项收费。目前,经费来源主要是暂住证工本费和暂住人口治安联防费。但一些流动人口、出租屋主和企业不登记、不办证的现象相当普遍。据统计,珠三角的社区民警缺编1万多人。
三大重点进一步突出
广东流动人口管理的下一步有何高招?
张永强表示,目前省维稳及综治委流动人口治安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已经成立,并且明确了工作制度和各部门职责分工,下一步各级政府也将设立相应领导机构,珠江三角洲的镇和街道要设立管理服务站(点),其他地区流动人口较多的乡镇和街道也要成立相应的管理服务机构,从而构建省、市、县、乡镇(街道)、居(村)委会五级管理体系,完善管理网络。
同时,将进一步突出管理重点。深圳、东莞、广州、佛山四市暂住人口占全省总数的80.2%,首先要把珠三角作为工作重点。其次,要把出租屋管理作为流动人口治安管理工作的重点。另外,要把违法犯罪的潜在人群作为管理的重点。比如,居无定所流浪街头的、昼伏夜出的、搞传销的等等。特别是取消收容遣送制度后,一些大中城市的街头流浪乞讨人员骤增,有的强讨强要,下一步将拿出具体办法。
加强服务提升归属感
另外,管理将更“人性化”,公安机关将以“服务”提升流动人口的“归属感”。
张永强说,实际上,公安部门对流动人口的服务一直包含在管理中。当前,公安机关向流动人员提供上门办证、预约办证、法制教育、赴港澳游、办理驾驶执照等等,包括开展打击“黑”中介、拐卖妇女儿童等工作,都是为了维护流动人员合法权益。公安机关还将逐步增加暂住证的实用功能,在流动人员就业、申领证照、出境旅游、开办企业、就医就学等方面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张永强还表示,在新形势下,要想方设法为流动人员提供更多、更好、更优质的服务,让他们在广东安居乐业,有更多的机会参与社会政治、经济、文化活动,增强其自信心和“对广东的归属感”。将来要更充分体现以人为本、以社会的发展与稳定为本、以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本的宗旨,有关工作要更加人性化、现代化、规范化和法制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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