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广州于2003年12月26日报告的一例非典疑似病例,经卫生部和广东省联合专家组根据临床表现、结合反复的物理检查和实验室检测,于2004年1月5日下午4时确诊为非典病例。省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专家评估(预警)委员会立即召开会议,对目前疫情进行评估分析,并做出了“一般疫情”预警。
为及时、高效、科学、有序地救治病人和处理疫情,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按照《广东省防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应急预案》规定,省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指挥部决定,从2004年1月5日起,全省启动防治非典“一般疫情应急响应”。
省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指挥部发出通知,要求各市要认真按照《预案》要求,切实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各级非典防治指挥部,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领导,立即启动“一般疫情应急响应”,督促检查各有关部门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和协调工作。认真抓好1月5日省委、省政府防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紧急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行动要迅速,措施要坚决。务必按会议要求立即紧急行动起来,关闭全省野生动物交易市场,灭杀果子狸、獾、貉等野生动物;要迅速、广泛开展以灭鼠为重点的爱国卫生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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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疫情响应中各部门职能
卫生行政部门
及时向医疗卫生单位、政府有关部门通报疫情,重点开展预防、保健及健康教育工作。疫情所在地,要求医疗卫生部门进入应急状态,加强收治医院的监督管理,对辖区的防控工作进行督导。未发生疫情地区,加强监测,对非典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监督检查卫生部门预防措施的落实情况。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成立疫情信息组、应急疫情现场处理小组、消毒及院内感染控制组、宣教组并立即开始运作,同时实验室检测方面,做好样本采集等工作。广东省疾控中心负责病人样本的病毒分离和PCR检测工作。各地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医院对初筛阳性的标本,必须及时上送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复检。各地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收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的医院,负责承担非典型肺炎病人血清学检测工作。
卫生监督机构
检查各医疗卫生机构措施落实情况。加强对公共场所、学校、托幼机构的预防监督。
医疗机构
发生疫情地的一线收治医院,收到一般疫情预警后24小时内完成收治准备工作,并设立重症抢救组、会诊组、院感组、中医组、精神卫生组等专家组,对可疑病人进行鉴别诊断,实行3位副高以上职称的医师联合会诊。指定收治医院疫情报告实行首诊单位负责制,首诊医师已诊断的病例或疑似病例负责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医院指定专职人员负责传染病报告工作,对每日按《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监测报告实施方案》规定的时限、方式、方法进行疫情报告、病例转归、订正报告,同时报告重点对象的病情。做好医院感染控制工作,防止医院交叉感染发生。发热门诊做好发热病人筛查,提前分流,非定点收治医院发现疑似病例要及时报告辖区卫生部门并通知120。
爱国卫生部门
搞好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组织群众做好环境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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