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2月29日通过
中国共产党汕头市第九次代表大会审议批准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大会认为,市第八次党代会以来,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切实履行职能,积极协助市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促进我市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大会对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予以充分肯定。
大会要求,全市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和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和任务,把落实中央、省委的部署与我市实际结合起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市第九次党代会各项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坚持依纪依法查处案件,不断提高执纪执法能力和水平。强化以人为本和执政为民理念,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继续深化反腐倡廉教育,弘扬尊廉崇洁的廉政文化新风尚。抓好《实施纲要》的贯彻落实,整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切实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农村稳定和谐发展。各级纪委要进一步加强队伍自身建设,继续探索新形势下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有效办法,积极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际成果取信于民,为把汕头建设成为现代化港口城市、区域性中心城市和生态型海滨城市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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