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倡廉旗帜高扬,汕头大地清风阵阵。自汕头市第八次党代会以来,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省纪委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从严治党方针,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真抓实干,全市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取得新的阶段性成果,一批违纪违法的党员干部得到及时、严肃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些热点问题得到有效治理,一些诱发腐败的深层次问题正在逐步解决。掷地有声的一项项行动使人民群众对反腐败斗争的信心逐步增强。
3年多来,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反腐利剑高悬,把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作为从严治党、惩治腐败的重要环节来抓,敢于碰硬,排除各种干扰和阻力,毫不手软惩治腐败分子,一批大案要案得到及时、严肃查处。2003年6月至2006年11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879宗1168人,结案829宗,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086人。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11亿元。
教育收费不规范,农民、企业负担重,药价虚高等等,诸如此类的不正之风,损害了群众的利益,增加了百姓的负担。面对群众的强烈呼声,我市各级纪委按照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向不正之风宣战,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如,清理涉农收费项目,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完善减轻农民负担“四项制度”;进一步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推进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全市36家县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全部开展药品招标采购,采购金额达14.73亿元,让利患者2.274亿元;进一步落实中小学收费“一费制”,推行初中招生“电脑派位”,着力杜绝“条子生”。
根治腐败,重在治本。为了将腐败现象“连根拔起”,我市各级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积极探索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方法。3年多来,治本成效有目共睹:开展第三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共削减审批事项176项,减幅达32%;深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推行领导干部公开选拔、任前公示、竞争上岗等制度;进一步完善要素市场建设,全市建设工程公开招标313项,工程造价逾34亿元,通过招投标节省资金2.72亿元……与此同时,我市还扎实加强党内监督和机关效能建设,不断提高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自觉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