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汕头市委关于开展创建“团结和谐、开拓创新、廉洁务实、执政为民”好班子活动的决定 |
(2007年7月16日中国共产党汕头市第九届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粤东工作会议和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充分发挥各级领导班子在加快发展、促进和谐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市委决定,在全市各级领导班子中开展创建“团结和谐、开拓创新、廉洁务实、执政为民”好班子活动。
一、指导思想
开展创建好班子活动,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省第十次党代会、粤东工作会议和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按照“三年打基础,五年大变化,十年大发展”的总体部署,突出加快发展、促进和谐的主题,以“团结和谐、开拓创新、廉洁务实、执政为民”为基本要求,着力加强我市各级领导班子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把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奋发干事、创新干事、扎实干事、团结干事、干净干事”的坚强领导集体,为我市加快发展、实现全面振兴和崛起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范围对象
区(县)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市、区(县)人大、政协机关领导班子,法院、检察院领导班子;市高新区、保税区领导班子;市、区(县)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和区(县)直属企业领导班子;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领导班子;村(社区)“两委”班子。
中央、省驻汕单位结合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和本单位实际参加创建活动,暂不列入考评范围。
三、基本条件
(一)团结和谐,自身建设好1、政治坚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做到“四个坚定不移”:坚定不移地继续解放思想;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开放;坚定不移地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坚定不移地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奋斗。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令行禁止,政令畅通,善于从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保稳定的高度分析和处理问题。2、注重学习。始终把学习作为领导班子建设的首要任务和履行好职责的第一需要,坚持打牢理论基础与改善知识结构相结合、向书本学习与向实践学习相结合、总结自身经验与借鉴外地经验相结合,不断开阔眼界、开阔思路、开阔胸襟。努力站在思想解放和实践创新的前沿,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水平。3、团结协调。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不断完善集体领导下的个人分工负责制,“一把手”充分发挥表率作用,班子成员分工明确,职责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健全,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解决班子自身存在的问题,形成共谋发展的合力。
(二)开拓创新,发展业绩好1、精神状态好。树立勇于创新、敢于负责的信心和勇气,敢抓敢管、敢闯敢试、敢为人先,保持锐意进取、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不断推进观念创新、体制创新、工作方式和领导方式创新,以强烈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善于把上级的部署要求和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结合起来,用超前的思路、超强的气魄、超常的力度、超常的措施,调整思路,自加压力,加快发展。2、驾驭大局能力强。认真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市第九次党代会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集中精力抓要事,攻难事,成大事,谋划好全局,协调好各方。重视解决工作中的难点,抓住重点、激活全盘、带动全局。善于处理各种复杂问题和突发事件,靠前指挥,靠前协调,靠前推动,积极化解矛盾,维护大局稳定。3、发展实绩突出。凝心聚力,抢抓机遇,攻坚克难,真抓实干,促进科学发展、协调发展、和谐发展,科学发展观在发展理念、发展思路、发展措施中得到有力贯彻体现,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取得明显成效。认真履行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职责,较好地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切实做到发展有新思路、改革有新突破、工作有新举措、业绩有新提高。
(三)廉洁务实,作风形象好1、廉洁自律。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各项制度,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带头践行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注意纯洁社交圈、净化生活圈、规矩工作圈、管住活动圈。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拒腐防变,廉洁奉公。积极推行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厂务公开,自觉接受监督。2、树立正气。坚持抓班子,带队伍,抓党风、促政风、带民风。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公道正派,任人唯贤,靠实干出实绩,凭实绩用干部。旗帜鲜明地支持实干、鼓励开拓,用好的作风选作风好的人,树立昂扬向上的浩然正气,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3、作风务实。带头践行胡锦涛总书记倡导的八个方面良好风气,按照张德江同志提出的“五个力戒”的要求,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拼搏进取,乐于奉献。坚持深入基层察实情,讲求方法出实招,强化责任干实事,不图虚名求实效。切实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前瞻性,敢于面对困难、正视矛盾,善于发现和及时处理问题,努力解决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党群干群关系、新农村建设的突出问题和困难。
(四)执政为民,群众评价好1、深入基层。主动深入到基层第一线,深入到条件艰苦、环境复杂、矛盾集中的地方,同干部群众一起研究办法、采取措施,真心实意为群众排忧解难。健全落实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制度,建立挂钩联系点,带头帮扶困难群众,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市厅级党政领导干部每年下基层不少于2个月,县处级党政领导干部不少于3个月;区(县)、乡镇领导干部每年住村进户分别不少于10天、20天。班子成员每人结合分管的工作,每年形成l至2个富有建设性的调研报告。2、勤政为民。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用清晰的思路抓发展,用清醒的头脑抓和谐,励精图治,只争朝夕,奋力拼搏,切实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富一方百姓、树一方正气的政治责任。紧紧抓住执政为民这个根本,把解决民生问题摆上重要位置抓好落实。改进机关作风,简化审批和办事程序,改进会风文风,精简会议和文件,加强工作协调,加快工作节奏,提高办事效率。3、固本强基。重视巩固和发展先进性教育成果,深化和拓展固本强基工程。落实党建工作领导责任制,建立健全保持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得到全面加强,基层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明显,基层党组织在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上取得新的进步,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增强。
四、活动要求
创建“团结和谐、开拓创新、廉洁务实、执政为民”好班子活动,是我市新形势下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的重要抓手,是凝心聚力、加快发展、促进和谐的“龙头”工程,是当前抓好各项工作的“牛鼻子”。各级各部门要把开展创建好班子活动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作为加快汕头发展、实现全面振兴和崛起的着力点和工作切入点,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切实抓紧抓好。创建活动要坚持“五个必须”:(一)必须把加快发展作为创建好班子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通过创建活动的开展,把各级领导班子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加快发展上来,进一步增强发展意识、大局意识、竞争意识、机遇意识和忧患意识,用发展的眼光提出目标、制订规划、开展活动、解决问题和推动工作,真正使创建活动的过程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过程,成为加快发展、促进和谐的有效抓手。(二)必须把创建好班子活动与当前正在开展的有关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要把创建工作的各项要求列入年度目标管理,定期检查考核,与市委、市政府部署的各项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开展“坚持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主题教育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与当前正在开展的“四创一整治”活动和创建文明城市结合起来,统筹安排,互相促进。区(县)、镇、村要与深入开展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相结合,街道、社区要与创建“六好”平安和谐社区活动相结合,机关、事业单位要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相结合,国有企业要与创建“四好”领导班子活动相结合,切实增强创建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实际工作中见成效、出成果。(三)必须坚持走群众路线。创建活动要紧密联系群众,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广开言路,依靠群众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边创边改,以创促改,切实整改存在问题。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解决;对限于客观条件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向群众作解释,并积极创造条件尽快解决。好班子考核评选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评议。(四)必须强化“一把手”抓创建活动的责任。“一把手”在领导班子中处于核心地位,是创建好班子的关键,是本地区、本单位创建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在团结和谐、开拓创新、廉洁务实、执政为民方面作出表率,超前谋划,精心组织,落实措施,带动班子全体成员相互配合,齐心协力,扎实有效地推进创建活动。(五)必须注重总结形成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长效机制。要通过创建活动,不断创新实践,总结经验,并把成功的实践经验逐步上升到制度的层面,构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长效机制。要在建立健全制度体系的同时,加强对落实制度情况的检查督促,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规范办事、依法办事,形成有利于加快发展、促进和谐的机制体制。
五、组织实施(一)加强领导。建立和落实工作责任制。市委成立创建好班子活动领导小组,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创建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委组织部),负责对全市创建活动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创建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采取分级负责、归口管理、下抓一级的办法,由各级党委(党组)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落实领导和指导责任。成立市直单位创建好班子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直机关工委);成立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创建好班子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资委)。市直单位创建好班子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对市人大、政协机关领导班子,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市高新区、保税区领导班子和市直副处级以上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创建活动的指导、协调、督促和检查;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创建好班子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对国资委监管企业领导班子创建活动的指导、协调、督促和检查。(二)动员部署。各地各单位要根据本《决定》的精神,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制订开展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认真进行动员部署。实施方案要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围绕方案的组织实施,研究制定相应的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要及时报送市创建办,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和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同时分别报送市直单位创建办、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创建办。(三)督查考评。各级党委(党组)要适时组织督查组,对本地区本部门开展创建活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要具体制定实施考评办法,把对各级领导班子的日常管理与定期考评结合起来,把好班子的考评工作与各种专项考核工作结合起来,形成级级落实,层层负责,上下呼应,形成合力,共创好班子的生动局面。(四)落实奖惩。通过创建活动树立一批好班子典型,在创建活动中考察、评价和使用干部。通过考核评为好班子的,上级党委作出表彰决定,并给予班子成员一定的物质奖励。未能评上好班子的,要认真对照检查,找差距、查原因,明确努力方向,采取切实措施,迎头赶上。对打不开局面、各种问题较多的后进班子,要对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整改;改进不力的,要进行组织调整。(五)大力宣传。要通过编印简报、印发材料、网络发布等形式,做好创建活动情况的收集和反馈,注意发现和树立典型,推动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要加强舆论引导,及时报道创建活动中出现的好经验、好做法,着力营造良好氛围。
2007-7-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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