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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2004年“10·19”招商引资经贸活动
汕头LNG接收站和管网项目昨签约 一期总投资45亿
汕头LNG接收站和管网项目签约仪式。
本报讯(记者杨文兴)昨天下午,市政府和中海石油天然气及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隆重举行“汕头LNG接收站和管网项目”签约仪式。该项目的建成,将对加快汕头乃至粤东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广东省委副书记欧广源,广东省政协副主席、省委统战部部长李统书,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副总经理蒋龙生,中海石油天然气及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王建文、商务部总经理都大勇,市领导林木声、黄志光、陈奕威等出席仪式并为项目签约监证。中海石油天然气及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罗伟中和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罗仰鹏在仪式上签署协议。副市长欧阳志鸿主持了仪式。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是我国三大国家石油公司之一和国务院直属特大型企业。作为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海石油天然气及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丰富的引进和建设LNG总体项目的实际商务、技术和管理经验。为加快汕头经济发展,努力优化本地区以及整个粤东地区的能源结构,满足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对清洁能源的需求,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汕头市人民政府与中海石油天然气及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决定依托各自优势,在汕头规划并建设LNG接收站及主干管道项目。
汕头LNG接收站和管网项目一期工程规模暂按年引进LNG250万吨左右、主干管线工程暂按200公里左右考虑,并结合进一步的市场研究情况,考虑为二期扩大LNG引进留有余地。一期工程总投资预计45亿元人民币。拟定于2005年6月30日前完成接收站选点、管线走向等前期研究,并在此基础上争取国家发改委将汕头LNG项目列入国家LNG发展规划,2006年8月31日前通过国家发改委核准。
市委副书记、市长黄志光在仪式上表示,汕头LNG接收站和管网项目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该项目选址汕头,是中海油具有战略气魄和远见卓识的投资选择。汕头市委、市政府将全力服务,加快项目的论证、规划、报批、选址、建设,真诚合作,以期达到实现双赢的目的。
摘自《汕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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