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农民电费支出年减近3亿
本报讯(记者许似亮)我市理顺农电管理体制,改造农村电网已为农民带来了巨大实惠。从1999年12月开始,我市绝大部分农村住宅用电电价实现每千瓦时1元以下的目标,今年以来又两次调低。据有关部门估计,连续数次降低电价,全市每年减轻农民支出电费的负担近3亿元。惠及十万农户
汕头市农村电网普遍始建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至九十年代普遍已残破不堪,线损率达到35%以上。而集体和私人承包经营者通过提高电价来保证自身的经济利益,造成电价不断上升。前几年,大多数农村住宅到户电价达到每千瓦时2元以上,有些甚至高达3元。针对以上情况,汕头市用3年时间改造全市中低压电网,共有437个村实施了电网改造,占全市总村数的41.8%,受益人口约175万人、44万户。1999年,根据国家及省有关农电“二改一同价”指示精神及工作部署,在全市全面取缔村(居)私人承包管电,改由供电部门直抄到户,实现县(市)电力一体化管理。并分三批实施我市10KV(万千伏)及以下农网改造工程计划,投资16980万元的第一批改造项目已基本完成,受益户数近十万户,第二、三批投资项目目前正在施工中。澄海市245个村居中已有244个电网全面完成规范化改造。出现“四个满意”
理顺农电管理体制,改造农网不仅降低了电价,现在,凡实行农网改造、直供到户的村居,都出现四个满意。即电压质量好,服务周到,农户满意;农村用电管理规范,直抄到户减少了许多纠纷,村干部满意;供电量增加,用电各项指标明显优化,经济效益增长,供电部门满意;税收增加,农村投资环境优化,政府满意。据悉,改造后的农村电网线损率已下降至7%左右。改造前,几乎所有农村用户都必须升压才能用电;实施电网改造后,村居到户电压基本稳定,农户的家用电器不再是摆设,反而是升压器成为摆设。(汕头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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