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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法治】预防校园欺凌守护“少年的你” 鮀浦法庭法官走进莲塘中学为师生上法治课

青年法官为师生们上法治课。

校园欺凌的定义是什么、包括哪些类型?受到欺负该怎样保护自己?未成年人犯罪可能触犯什么样的罪名?《民法典》对未成年人保护有哪些规定?近日,地处城乡结合部的金平区莲塘中学里,一堂别开生面的法治宣传课让学生们听得津津有味,讲台上解读法律知识的不是老师,而是英姿飒爽的青年法官。原来,这是金平法院鮀浦法庭为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提高中学生的法律意识,预防校园欺凌和未成年犯罪而开展的法治宣传课。

“校园欺凌是发生在校园内外、以学生为参与主体的一种攻击性行为,它既包括直接欺凌也包括间接欺凌。校园欺凌不等同于校园暴力,校园暴力包含校园欺凌,而校园欺凌是最常见的一种校园暴力。”在法治宣传课上,鮀浦法庭法官通过播放宣传视频、以案释法等方式,以通俗易懂的语言为学生讲解校园欺凌的法律概念,并结合《未成年人保护法》《民法典》《刑法》三部法律的相关规定,让学生们对校园欺凌和未成年人犯罪的民事和刑事责任年龄、未成年人犯罪可能触犯的罪名、相应的民事和刑事责任等有初步认识,引导学生在面对校园欺凌的时候,理智地采取正确措施保护自己、约束自己,勇敢对校园欺凌说“不”。

“这样的法治宣传课,能让同学们进一步了解和掌握法律常识、提高守法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更有效地预防校园欺凌和未成年人犯罪。”课后,该校师生对这样的普法教育给予一致好评。

作者:汕头融媒记者 陈敏 通讯员 魏雪琪 发表日期:2022年11月03日 来源:汕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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