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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团市委举办《汕头市民文明公约》教育实践活动

  罗宏辉警官作专题授课。              本报记者 郭丹 摄

  本报讯  (记者郭丹、康洁)为充分发挥《汕头市民文明公约》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引导和规范作用,弘扬社会文明新风,近日,团市委在金平区大华文化广场举办“遵守交通秩序 争做文明市民”——《汕头市民文明公约》教育实践活动,活动邀请了市交警支队罗宏辉警官作专题授课,引导广大市民在日常生活中积极践行文明行为规范,遵守交通秩序,打造安全、文明、和谐的出行环境。

  活动中,罗宏辉警官以“遵守交通秩序 争做文明市民”为主题,结合自己多年从事交通管理工作的经历,从交通安全的重要性、交通安全常识、平时的交通陋习行为等方面对《汕头市民文明公约》的部分内容进行细致解读,让与会人员充分了解文明交通出行的相关知识,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出行意识。

  “我们步行上学要注意什么?”“过马路要走斑马线!”罗警官在授课中穿插了问答环节,集成社区居民、大华一小的学生们踊跃参与,在欢乐的氛围中学习到交通法规。

  随后,志愿者们入户向市民发放文明出行倡议书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册》,引导市民争做“文明交通出行”的参与者、践行者、宣传者,自觉养成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营造人人参与文明交通、处处彰显交通文明的良好氛围。

  接下来,团市委将继续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系列活动,通过教育引导、舆论宣传、文化熏陶等方式做好《汕头市民文明公约》的宣传普及工作,引导广大青少年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气,积极做文明行为践行者和传播者,为城市文明建设添砖加瓦。

发表日期:2022年08月03日 来源:汕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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