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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离婚案件诉讼费上调 50元调高至300元     本报讯近日,广东省物价局、财政厅下达了《关于部分案件诉讼费收费标准的复函》,规定从今年3月1日起广东省离婚案件每件交纳的诉讼费从50元调至300元。 本次广东省作出的最新规定中,离婚案件诉讼费每件为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部分,按照0.5%交纳。 此外,本次诉讼费用有所调整的还包括: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的案件每件500元;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1000元。(广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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