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03月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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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远光灯,“晃”人没商量

   

核心提示

夜幕降临,当汽车行驶在车水马龙的路道上,突然,迎面开来的汽车向你射来一束雪白耀眼的远光灯,一瞬间前面的路况变成一片白茫茫什么都看不见……这种情况相信所有司机都经历过。尽管夜间滥用远光灯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但记者近日进行调查时却发现,不少司机仍旧只顾自己行车方便我行我素,滥用远光灯比比皆是。

现状五成驾驶员滥用远光灯

连日来,记者夜间驾车在市区道路上做了一番调查。当车子驶入市区东厦北路,前方一辆大货车驶来,一束亮光将记者的眼睛晃模糊了,只得减速缓行。这时,另一辆出租车从记者车后快速超过,与前方的车子一交会,估计是因灯光太亮看不清,两辆车子都突然来了个急刹车,刺耳的声音从车边传来,着实让人吃了一惊。记者驱车到东厦路与金园路交界处,打了左转向灯准备左转。突然一道强光束直射而来,原来是一辆正在等候绿灯的小轿车射出的远光灯。在眼前一片漆黑的情况下,记者只能放慢车速转弯,然而这时候后面的车辆拼命变换车前灯光催促记者加速。

记者又尝试乘坐出租车进行调查,记者拦下了一辆打着远光灯的出租车。一路上,车前的视角是开阔了很多。出租车一路左突右闪,还不时变换车灯催促行人或者是迫使慢速的车辆闪避。行至长平路时,对面行驶的车辆似乎不满该出租车的远光灯,有的就将近光灯变为远光灯还以颜色。在连日来的观察中记者发现,每10辆车中有4至5辆开着远光灯,最喜欢开远光灯的车辆大多是出租车、大货车。

分析远光灯何以“泛滥”

究竟是什么原因促使驾驶员夜间喜欢使用远光灯呢?接受采访的驾驶员的回答似乎可以说明这个问题。部分司机表示,没有养成良好的习惯是自己爱用远光灯的一个原因。一位司机告诉记者,有时夜晚车辆比较少时,他都会打开车的远光灯,但是当对面有车开过来的时候又忘记了将远光灯调换成近光灯。由此可见,其实开启远光灯并非刻意要晃别人,而是驾驶习惯不好造成的。当然,也有一些司机滥用远光灯是故意而为,只顾着自己眼前光明而无视他人的感受。更有甚者仗着自己开的车靓,故意以远光灯炫耀,好让别人为他让路;也有些司机是担心路面较暗而开启远光灯。而有些司机当看到迎面来车开启远光灯时也会以远光灯来“回敬”他,这样其实对双方行车都造成危险。

危害易引发交通事故

使用远光灯会车时会造成驾驶员眩目和产生视觉错觉,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和影响正常行驶。因为滥用远光灯而造成车辆追尾或连环车祸的事情已不在少数,尽管交警部门曾经对机动车使用远光灯问题进行过整治,但由于取证难等因素,导致效果不甚明显。

处罚最高可罚200元

其实,对于如何正确使用远光灯,我国有关法律、法规早有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机动车遇相对方向驶来的车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夜间会车应当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不能使用远光灯。夜间前后跟车时,跟车不应开远光灯,夜间超车时,应远近光灯交替使用,提醒前方车辆。在照明较好的城区不宜使用远光灯。对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处以罚款20~200元,扣记1分。也许有司机认为,我开启远光灯,影响的只会是别人。但有这种想法的司机是否注意到,如果两车相会并同时使用远光灯,就会造成彼此的前面是都白茫茫一片,此时如果中间有行人通过,几乎是无法看到,而等到发现时突然来个急刹车或者急拐弯,随时都会引起两车相撞甚至更大的事故。因此,对于这种害人又害已的不良习惯,记者建议司机们还是应该改一改。与人方便,自己也方便,反之,就有可能给自己带来意想不到的事情。同时,也希望交警部门进行专项整治。只有司机们因自己开启远光灯受罚或者看到其他司机因此受罚,他们才会自觉停止滥用远光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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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光灯使用“四不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远光灯的使用有“四不准”规定。◆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会车时,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内不能使用远光灯。◆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心线的窄桥、窄路与非机动车会车时不能使用远光灯。◆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交叉路口,转弯时不能使用远光灯。◆机动车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等低能见度的情况下行驶时,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能使用远光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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