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04月23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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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核定售价教材 学生家长可拒绝订购

   

本报讯(记者林馥盛)记者近日从物价部门了解到,目前已经转发了省物价局、新闻出版局《关于下达2008年春季中小学教材零售价格的通知》,发布了500多种2008年春季中小学教科书的零售价格、教师用书等备案价格,价格与往年变化不大,物价部门提醒,凡是未经省物价局核定零售价格的教材或在教材上未注有省物价局批准文号的,学生和家长有权拒绝订购。

记者了解到,此次省物价局公布了《广东省2008年春季中小学教材含税零售价格表》(509种教材价格)、《广东省2008年春季版式标准不合格的中小学教材含税零售价格表》(35种教材价格)和《广东省2008年春季中小学教师用书等含税零售价格备案表》,学生和家长可在省物价网(www.gdpi.gov.cn)上查询具体价格,如人民教育出版社原创、广东省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出版印制的初中三年级数学 下 9年级彩色版,价格为8.39元,人民教育出版社原创、广东省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出版印制的初中二年级语文 下 8年级黑白,售价为5.36元。

物价部门表示,凡列入广东省《2008春季中小学教学用书征订目录》的学生、教师用书以及音像学具等教学辅助资料零售价格,一律要在“广东省物价局中小学教材价格网上审批监管系统”进行申报或备案。发行部门与出版单位的教材结算价格,未备案的1至9年级教师用书、录音带、学具等教学辅助资料以印制的价格乘以0.959为基础计算;由于版式等技术标准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教材,其价格不得按课本上印制的零售价格结算,必须按此次公布的价格为基础计算;其余的教材以此次公布的零售价格为基础计算。发行部门未按规定多收的价款必须在今年6月1日前予以退还。

物价部门还提醒广大学生和家长,凡是未经省物价局核定零售价格的教材或在教材上未注有省物价局批准文号的,学生和家长有权拒绝订购。对价格违法行为,可拨打12358投诉举报,物价部门将按规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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