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璧如
目前,汕头市老年人人数持续增多,据统计,2006年底全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总数为50.08万,占总人口的11%,已提前进入了人口老龄化城市。积极应对汕头人口老龄化,完善社区养老服务体系,为老年人提供社会化养老服务,是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教”、“老有所乐”的重要保障。为此,完善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必须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
(一)加强领导,推进社区养老服务社会化。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把发展社区养老服务业列入议事日程,积极探索并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区养老社会化服务管理体制。要将街道(社区)服务中心、“星光老年之家”、敬老院等社区老年服务设施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与城市建设同步实施。按照政府扶持、社会兴办、市场运作的原则,加强养老服务业的宏观管理与指导,积极鼓励和支持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以多种形式兴办养老服务事业。
(二)挖掘资源,加快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一要在充分利用街道(社区)现有养老服务设施的同时,挖掘辖区内闲置的国有、集体房产等资源,建立老年人住养设施,为社区居家养老提供及时、便捷服务。二要加大投入,兴建面对困难老人、高龄老人、残疾老人的社区福利服务中心或其他福利性养老机构。三要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发展养老产业,兴办养老机构,参与社区老年福利服务设施的建设、经营和管理。通过完善老年服务设施建设,提供多种形式的养老方式,以满足不同层次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
(三)多方筹资,为社区养老服务提供经费保障。一是要筹措政府居家养老服务扶持金和社区养老互助金。通过财政划拨垫底资金,提取一定比例的福利彩票公益金,作为政府居家养老服务扶持金;通过发动辖区单位共驻共建和个人捐助等形式筹措社区养老互助金。二是对有经济承受能力而愿意接受低偿服务的老年人,可要求其承担一定的服务费;当老年人自己无力承担时,可要求有能力的子女依法承担养老服务费。三是可由政府直接购买公共服务。对经济困难、日常生活难以自理的空巢老人、高龄老人、残疾老人等由政府购买服务给予老人酌情补贴,帮助他们解决居家养老的困难。
(四)健全网络,开展全方位社区养老服务。一要以社区为依托,建立街道(社区)养老服务所(站)和志愿者组织,具体承担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为老年人生活照料、维修家电、代购物品、帮助出行以及聊天、咨询等提供无偿或低偿服务;同时要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加入到社区养老服务业中来。二要充分发挥现有社区卫生服务网络作用,定期为社区老年人体检,建立健康档案;设立家庭病床,提供康复护理、健康保健咨询等服务;为“空巢老人”、高龄老人和困难老人家庭设立求助门铃等援助呼叫服务系统,实施紧急救护。三要充分发挥全市“星光老年之家”和老年人协会的作用,为老年人开展文体娱乐活动提供经常性服务。四要依托社区公安、司法调解等服务机构,为居家养老的社区老年人提供法律服务。
(五)加强培训,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为老年人服务队伍。养老服务专业性强,涉及到医疗、康复、护理、心理、临终关怀以及管理等学科内容,是一项长期的具有丰富内涵的工作。因此,在完善社区养老服务体系中,必须走专业化的道路。要把它作为一个专业来研究和发展;要从职业技术院校选用相应专业(如社区服务与管理、养老服务、社区康复技术、家政与社区服务等)的大中专毕业生,充实到社区养老助老服务队伍;还应分批选送在职工作人员到有关院校或培训机构学习老年服务知识和技能;国家有关职能部门要制定老年服务职业资格标准,实行上岗准入制度,提高养老助老服务队伍的质量和服务水平。(作者单位:市民政局老龄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