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鄞镇凯
近日,友人邀我到潮安县凤廓村参观一座古墓。
这座古墓坐落在村中心,这在潮汕地区是很罕见的现象。据村人介绍,墓中主人是创村的一位祖妈。传说祖妈仙逝出殡,棺材抬到现在的墓地时,忽然天昏地暗,风狂雨骤,抬棺的八股大索齐齐拉断。子孙们认为这是祖妈的本意,于是就地舂埤筑墓。墓前没有竖石碑。墓碑立于墓左侧的一堵短墙边,这现象也是很奇特的。
墓碑是明朝天启年间的后代子孙立的。碑文写的是“宋·考念六郎郭公妣七孺人林氏·墓”。当地人都认为这是一座宋墓,我却认为有可能是元墓,理由是:墓碑主人只以排行称呼而没有名字,男的称二十五郎(当时在该宗族内排行第二十五,“念”此处的义项是廿的大写体),女的在娘家排行第七,直称“七”。孺人的义项有①宋代用为通直郎以上之母或妻的封号;②明清则为七品官母或妻的封号;③通用为妇人的尊称。我认为此处应取③义项。以排行来作为一个人的标志符号,是元朝统治者对潮人寻常百姓的规定。有走上精英阶层做了官的,才有资格取名字。朋友问:“既然是元墓,石碑上有何要篆刻‘宋’字号?”我答:“据我所知,因为元朝统治者采取极度的民族歧视政策欺压潮人,因而潮人十分仇恨元朝统治者,耻于谈元,凡是元朝的人和事,都有意说成是‘宋’。此俗竟传好几百年。”
在下看法对否,不敢自知,谨此请教专家和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