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03月23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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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学法再“授法” 全市小学幼儿园教师上交通消防法制课

   

本报讯 (记者 李岱娜)结合当前正在全市开展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普法教育宣传月”活动,我市从3月22日起分期分批对全市小学、幼儿园老师集中进行交通消防法制教育培训。

在昨天下午的金平区分会场上,市普法办派出了普法讲师团老师分别就如何遵守交通安全、学习消防防火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为到场的小学、幼儿园老师作专题报告,并向每位老师发放了法制宣传资料。据悉,主办单位将陆续在各区县开展教师交通消防法制教育讲座,并由接受培训的教师向学生传授教导,教育他们养成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和注意安全防火的良好习惯,同时通过“小手牵大手”形式,动员学生向家长宣传,进一步扩大普法教育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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