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03月20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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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应多保存证据

   

每年的3·15前后,总会掀起一阵颇具声势的维权浪潮,问题的曝光与解决也较为集中。近期民生版也报道了不少消费者投诉、维权的事。

的确,作为消费者,我们还真是希望“天天都是3·15”。因为在消费维权中,消费者往往处于被动的地位,要与不法商家“过招”还真是不容易。因为消费者不可能是各个领域的专家,难以对食物、衣服等各种消费品都有足够的辨假知识,在日常消费中也难以时时洞察各种“猫腻”,而不良商家的欺骗伎俩往往“日新月异”、层出不穷,让消费者防不胜防。

因为难以事先估计到会碰上假冒伪劣商品或缩水的服务等,在消费的过程中也就没有留心去保存相关证据,等到发现落入消费陷阱、质量黑洞,惊呼被黑心的商家欺骗忽悠,却往往为时晚矣。想要向商家索赔或找有关部门投诉,却苦于手头没有足够的有效证据,最后只好自认倒霉、不了了之。为了保障我们自身的合法权益、避免吃哑巴亏,我们平常在消费时不妨多留个心眼,顺手保存好各种购物小票、凭证等,这样万一事后发现被商家忽悠,也好讨个说法,而不至于与无良商家“较真”时口说无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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