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03月10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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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即时补偿机制 减轻农村患者家庭负担

   

本报讯(记者林馥盛)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医疗收费,是广大中低收入家庭不能承受之重,更是农村患者家庭头顶上的“泰山”。为扶助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广大农村群众,市政协委员冯丽娜呼吁,我市各区县应尽快启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即时补偿机制,并完善财务制度,加强监督管理,真正减轻患者部分负担。

据了解,我国2002年底颁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出台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该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规定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农民每人每年缴纳10元,省、市、区三级财政共配套补贴50元,而且从2008年起,财政补贴部分将增至人80元,从而逐步建起具一定补偿作用的合作医疗基金。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生病住院治疗,出院后可凭治疗收费单到乡、镇部门申请报销部分(其中市级医院可报销30%,区级医院45%,乡镇卫生院50%)费用。2007年我市可补偿最高额为10000元。

目前我市已有金平区实行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因病入院治疗,在出院结算费用时,可免交符合补偿范围部分费用(或曰:即时补偿)的做法。市政协委员冯丽娜认为,即时补偿的做法对减轻患者家庭经济负担非常及时且十分必要。

冯丽娜介绍说,目前我市有些区县2006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结余率偏高,未能有效保障“参合”农民的应有权益,她建议,我市各区县应尽快启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即时补偿机制,并加强相关财政制度的落实力度,促使省拨财政补贴及时到位,同时完善财务制度,加强监督管理,防止医疗基金被挪用,并在每年年终将医疗基金的收支情况公布,让公众了解医疗基金的结余情况,以保障广大“参合”农民的应有权益,做到真正减轻患者部分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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