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赵令蔚)记者从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的关于建立金融机构借贷纠纷案件绿色通道座谈会上获悉,为进一步提高审理和执行金融纠纷案件的质量效率,维护良好的金融秩序,营造诚信社会环境,市中级法院决定对金融机构借贷纠纷案件开通绿色通道,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和优先执行。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郑通声出席了座谈会。
据了解,目前我市金融纠纷案件主要是借款和担保合同纠纷案件,储蓄合同纠纷、委托理财合同纠纷、股票转让纠纷、融资租赁合同纠纷等新类型金融纠纷案件也正呈不断上升的趋势。汕头中院不断强化服务大局意识,高度重视金融纠纷案件的审判工作。对金融机构借贷纠纷案件,有关庭室在收到案件材料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送达工作;对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的,在接到申请后24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后24小时内实施保全措施;案件事实清楚的,一般在开庭后15个工作日内作出判决。金融机构申请执行的案件,一般在2个月内执行完毕。
全市法院还将结合审判和执行工作实际,及时提出与金融纠纷案件处理有关的司法建议,使金融机构更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服务地方经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