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魏盼生)“从2007年起连续四年,市政府在省产业发展引导资金中每年安排1000万元用于支持企业开展产业规划课题研究、战略性产业工作和推动企业进入资本市场直接融资。”这是近日我市扶持发展战略性产业及促进企业上市而设立的奖励政策之一。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发展资本市场,产业规模已具备发展资本市场的条件,初步形成纺织服装、玩具礼品、工艺毛衫、轻工机械、精细化工、音像制品等为主体的产业群。市成立了发展利用资本市场领导小组,许多企业正更新企业发展管理理念,积极寻求上市融资加快发展。市政府提出在2010年争取10家企业上市,经过3至5年的努力,把汕头建设成为资本市场较发达的地区。
为促进新的战略性产业形成,鼓励企业通过上市融资,规范汕头市发展战略性产业及奖励企业上市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我市出台了《汕头市发展战略性产业及奖励企业上市专项资金实施细则》,对公司上市进入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申请奖励:包括已完成上市辅导并向境内外证券管理机构提交申请文件,获得了合规性初审意见的,每家企业奖励50万元;当年在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上市,奖励100万元;企业在异地“买壳”、“借壳”上市,并将上市公司注册地迁回汕头的,视同改制上市,奖励100万元。市战略性产业专项资金的使用遵循公开透明、科学管理、加强监督的原则,由市发改局负责产业发展规划课题研究和开展战略性产业工作经费申报的受理,市金融办负责企业通过公司上市等方式进入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奖励申报的受理,市财政局对项目实施跟踪管理和验收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