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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壮大繁荣文化产业 助力汕头走好“产业强市”之路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完善文化经济政策。汕头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报告也明确提出了城市形象更具感召力、亲和力、国际吸引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更加繁荣壮大的发展新要求。这为今后汕头文化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和方向指引。虽然,汕头的文化产业一直保持着良好发展态势,正逐步形成涵盖新闻出版业等在内的综合性、多层次发展格局。文化产业经济效益与带动作用日趋显现,但也存在诸多问题。

一、全局规划不充分。一是汕头在发展文化产业上缺乏体系性规划,文化产业的发展缺乏清晰方向;二是汕头在文化领域的立法相对薄弱,文化产业的发展缺乏强有力的法制保障;三是汕头在发展文化产业方面的激励措施相对偏少,文化产业的发展亟需力量推动。

二、产业发展不均衡。一是精神文化产品还不够丰富。汕头在图书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哲学社会科学等领域的文化产品规模与汕头强化作为粤东中心城市的地位不符。二是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还需增强。汕头现有的公共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均不同程度存在馆藏量不足、质不高的情况,无法发挥其作为文化产业支点的作用。三是文化产业与休闲消费融合度还不够。当前二者的融合程度停留在相对的表面化、浅层次,无法使文化产业更好地发挥社会经济效应。

三、支撑平台不牢固。一方面,汕头现有的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等机构未能激发其社会服务、学术研究和文创开发的功能,更无法转化为出版发行和版权服务、广播电视电影服务、文化艺术服务、网络文化服务和文化休闲娱乐服务等文化产业的助推力,无法发挥其作为文化产业支撑平台的作用。另一方面,各类文化产品市场和文化产权交易场所极少,难以通过市场作用推动文化产业发展,无法创造活跃的文化氛围和吸引力。

因此,建议发展壮大繁荣文化产业,助力汕头走好“产业强市”之路。

一、切实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

一要尽快科学编制汕头文化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将文化产业提升到推动汕头社会经济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引擎的地位,明确部门分工和实施步骤。二要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在现有《汕头经济特区文化市场管理条例》的基础上,通过出台文化产业领域的经济特区法规。三要不断完善文化管理体制和生产经营机制,创新文化产业营商环境。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体制,制定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信息网络传播视听等领域的法律法规,促进文化旅游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围绕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发挥市场在配置文化资源中的重要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的引导监管作用,采取“证照分离”等举措,构建、完善文化产业发展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

二、充分挖掘整合汕头文化产业资源

充分发挥汕头侨文化资源优势,深化文化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创新生产经营机制,注重科学合理地对现有文化产业资源进行整合,着力打造一批具有产业优势和市场竞争力的文化产业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汕头旅游品牌和文化品牌,更好释放文化产业潜能。

一方面推动汕头文化产业企业发展壮大。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鼓励各种文化市场主体公平竞争、优胜劣汰,推动多种所有制文化企业共同发展。对于已经形成一定竞争力的文化产业企业,要引导其做大做强、坚持创新驱动,引导文化企业突出文化内涵,推进内容创新,推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较高市场占有率的产品,打造知名文化品牌;对于竞争力不足但有必要存在的文化产业企业,既要鼓励大型文化企业带动创新链、产业链上下游中小微文化企业协同发展,又要引导社会资本尤其是侨资以多种形式投资文化企业,还要通过政策扶持兜底,促进其茁壮成长。另一方面,结合汕头小公园开埠区为重点的老城区改造提升,修缮提升一系列能够表现汕头红色文化、侨文化和潮汕传统文化特色的主题城市景观,提升汕头城市形象和文化品位。

三、制定完善文化产业发展扶持政策

文化产业发展离不开政策引导和扶持,要吃透上级文化产业扶持政策,对标对表先进城市的成功经验,结合汕头实际,加快研究制定扶持汕头文化产业发展的配套政策,吸引社会力量和民间组织共同发展汕头文化产业,推动汕头文化产业跨越式、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作者单位:民进汕头市委会)

作者:杨基平 陈莹莹 发表日期:2023年02月28日 来源:汕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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