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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唯物史观和正确党史观 奋进活力经济特区新征程

  发展经济特区是对外开放的突破口与有效模式,在持续推进的改革开放中,汕头经济特区不断展现着活力特色。活力经济特区不仅是中国特色“渐进式改革”使命的继续,还是推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接续奋斗。知所从来,方知所去,坚持唯物史观和正确党史观,才能更好地推动对外开放继续往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方向走。

  对外开放是洞察历史规律的因时之势

  对外开放是中国共产党统领的伟大历史实践,中国共产党既是把握方向的决策者,也是落实政策的执行者。邓小平同志指出:“中国要谋求发展,摆脱贫穷和落后,就必须开放。开放不仅是发展国际间的交往,而且要吸收国际的经验。”1980年,在中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邓小平同志正式使用了“对外开放”的表述,1984年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把实行对外开放定为基本国策。只有坚持对外开放,才能适应世界迅猛发展提出的客观要求,推动中国社会深刻变革与发展。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以数千年大历史观之,变革和开放总体上是中国的历史常态。”

  经济特区是把握时代要求的应势之举

  经济特区在改革开放初期是我国对外开放程度最高的地区。因其吸收利用外资,引进技术与科学管理经验最集中,因而成为对外开放的排头兵。以兴办经济特区的方式探索对外开放,是党和国家为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行的伟大创举,是实现我国经济发展战略,富民强国的需要,也是党根据国际形势的发展变化和党的中心工作要求的必然选择。经济特区的创办,是“摸着石头过河”,没有先例可借鉴,也没有明确理论可遵循。对于这个新生事物,曾引发激烈的争论,有人质疑“要不要发展经济特区”、“经济特区允许外国资本家获利是‘爱国’还是‘卖国’”、“国际经贸规则是资本主义产物要不要遵循”、“经济特区姓‘资’还是姓‘社’”等等,总的来看是担心经济特区会给资本主义的复辟提供通道。这些认为经济特区会影响社会主义的思想,根本上是没有从客观实际出发,没有把是否有利于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作为判断标准,是教条主义的表现。经济特区的建设从区位优势的历史特点和政策优势的时代要求出发,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在不断冲破思想禁锢中,先于全国实行做了许多有益的尝试,对其他地区建设发展发挥了重要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

  活力经济特区是接续奋斗创新之道

  经济特区的发展历程中有着特色的工业积淀。经济特区创办以来,在以工业为主、工贸结合的外向型经济的发展定位中,依靠体制创新与政策创新,展现出巨大的发展活力,成为以开放促进改革发展的排头兵。到20世纪90年代初,经济特区以工业为主的外向型经济框架初步建成,外向型工业迅速成长为经济特区的支柱产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内联企业成为工业发展的主要推动力。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对外开放形成了开放的新格局,“一带一路”倡议以及自贸区的探索建设,为工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当前,汕头正逢省委、省政府支持建设现代化活力经济特区等重大机遇,“工业立市、产业强市”发展理念的确立,彰显了把握机遇乘势而上的历史担当。建设现代化活力经济特区中也展现着增创工业新优势的要求,并且从长远发展看工业支撑与产业积累是汕头经济特区保持活力的根本。

  (作者单位:汕头职业技术学院)

作者:□ 朱文燕 编辑:陈齐薇 发表日期:2021年12月28日 来源:汕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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