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委提出“工业立市、产业强市”的发展战略,非常符合汕头当前和未来发展实际。汕头要建成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活力经济特区、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和省域副中心城市,必须坚定不移走“工业立市、产业强市”之路,把发展产业集群作为主攻方向,聚焦重点产业,努力打造一批细分领域龙头企业,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对“专精特新”企业进行重点扶持,用好用足国家和省专项资金支持政策,依托现有产业、企业向产业链上下游延伸,建链延链补链强链,形成有特色的产业链和产业集群。这就需要在重要领域改革创新上下足真功夫、打出过硬拳,破除思想藩篱、突破制度瓶颈,创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一流营商环境。最近,《汕头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颁布实施,将为汕头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支撑。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走“工业立市、产业强市”之路,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是保障。近年来,我市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头等大事来抓,使营商环境有了明显改善。但是,与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和国内先进地区相比,我市的营商环境还存在一些体制机制方面的短板,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办事创业还存在痛点、堵点、难点问题。因此,应当充分运用特区立法权,着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汕头在新时代经济特区建设中迎头赶上。
一是要聚焦市场主体关切。从便利市场主体办事和保障市场主体权利两个方面来解决市场主体反映最为集中的突出问题,增强市场主体的获得感。一方面便利市场主体办事,优化办事流程、缩短办理时限,明确规定关键领域和事项的办理时限,减少企业申报事项的不必要材料和重复证明,简化审批环节和程序,政务服务实行“一站式”“秒批”等便捷模式,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办结。另一方面保障市场主体权利,明确部门责任,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对政府部门履职行为提出明确要求和禁止性规定,由纪律性规定上升到法规性规范约束,送法进企业,开展“法治体检”,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从而有效破除企业发展存在的堵点、难点,让市场主体办事更通畅、更便利,让政企关系更为融洽、更有温度。
二是要突出优质服务。围绕营造高效透明的政务环境,在政务公开、服务企业、政策兑现、政务提速、人力资源要素保障、政企沟通等方面应作出明确回应,增强市场主体的满意度。各级各部门应当增强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开权责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有关信息,为企业和群众查询信息、申办事项提供全面指引,进一步提升“阳光政务”水平。实行政务数据共享,建立公共基础数据库,统一数据采集、共建数据资源目录,线上线下同步更新,实现信息互通、快速检索和资源精准定位,打造政务大数据公共平台,建设政务大数据中心汕头分节点,实行全市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协同管理,促进行政审批流程优化,增强政府服务效能,支撑汕头市“数字政府”高效运转。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明确赋予服务对象评判权,让企业和群众可通过线上线下对政务服务机构、平台及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进行评价,评价结果纳入各部门年度绩效考核,并针对评价情况落实整改,对实名差评整改情况实施监督。
三是要加强权益保障。对照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体系的十大指标,在开办企业、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获得电力等公共服务、不动产登记、信贷融资、保护中小企业、纳税服务、跨境贸易、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以及企业注销、办理破产等方面,作出有针对性的制度安排,增强市场主体的安全感。积极推动知识产权相关立法工作,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创新激励功能,为建设知识产权强市提供有力保障。加强自主品牌和新业态、新领域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完善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与维权援助机制、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衔接机制、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解决机制,加大对反复侵权、恶意侵权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社会治理等多种手段,围绕行政执法、司法保护、仲裁调解、行业自律、公民诚信等环节完善保护体系,提升保护效果,为市场主体创造充足发展空间。
四是要鼓励招商引资。各级各部门要当好招商引资项目的“店小二”,采取委托招商、智库招商、驻外招商、互联网招商等多种形式开展招商引资。创新优化招商方式,构筑招商引资全市“一盘棋”格局,实施项目分类管理,强化重点产业项目的跟踪服务,为项目落地建设保驾护航。努力拓宽招商渠道,深挖经济发达地区知名商协会资源优势,开展以商招商、协同招商、定点招商,与国内各家知名产业联盟、行业协会、各地知名商协会建立招商联动机制,推动委托招商、中介招商,利用汕头(深圳)协同创新交流中心平台,组织精干队伍在深圳开展驻点招商,联合侨交会搭建线上招商平台,开展互联网招商,发动潮商侨商牵线搭桥、乡情招商,重点选聘领军企业高管、专家学者、专业机构人员作为招商专员,依托各个行业中的权威人士形成智库招商,构建更加广阔的招商网络。
五是要强化改革包容性。弘扬特区精神,勇于改革创新,鼓励和支持综合保税区等三个功能区和各区(县)、部门在推进国家战略中,先行先试各项改革措施,尤其是要创新容错机制,明确在改革探索中出现偏差失误或者未能实现预期目标,且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只要符合国家和本市确定的改革发展方向,且勤勉尽责、未牟取私利的,依法免除责任,保护真正敢闯敢拼,想干事、能干事、为民办事的干部群众,激发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积极性。建立容缺机制,对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中不影响安全和公共利益的非关键要件,在审批中实行“容缺后补”,允许市场主体在竣工验收备案前补齐相关材料,为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推进节约时间、简化流程、提高效率。
六是要重视人才培养。汕头计划从2020年起用三年时间引进1000名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和3000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这无疑为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优质人才资源。人才是第一生产力。应当注重高层次人才特别是涉外法治人才的引进和培养,着眼长远、健全机制,加强与高等院校的协作联动,搞好项目研究、人员培训、交流合作,发挥专家学者所长,围绕法治化营商环境、法治政府建设献计献策。健全咨询专家库和专业律师库,建立优化营商环境法治联合体,为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智力支持。创新考核、选拔制度,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加强政治历练、思想淬炼,注重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建设一支高素质法治人才队伍,培养一批了解国际法律规则、能够应对处置涉外法律事务、具有国际视野的涉外法治人才,更好适应高水平对外开放需要。
(作者单位:中共汕头市直属机关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