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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经普”单位清查8月启动

我市布置清查工作并开展业务培训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单位清查工作将于8月启动。7月30日,我市召开全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布置暨业务培训会,安排部署单位清查工作并进行相关业务培训,扎实推进我市“五经普”单位清查工作,准确确定普查对象,规范界定各类普查报表实施范围,确保普查工作顺利实施。本次培训活动为期两天,培训内容包括单位清查总体流程、依法普查、单位划分、统计标准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等。

  会议指出,单位清查是经济普查的重要一环,也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各级普查机构要不断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倒排工期,合理安排工作进度,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单位清查任务。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要高质量开展普查员的选聘,确保普查员队伍的稳定性和连续性;要切实提高普查员业务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培训质量;要认真抓好“地毯式”清查、做好查遗补漏,确保单位清查工作顺利完成;要强化协作,主动作为,形成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要开展宣传工作,将普查法制纳入宣传内容,为单位清查提供良好的舆论保障;要坚持依法依规开展单位清查,强化数据质量控制,恪守工作纪律,确保单位清查数据质量。

  记者采访获悉,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单位清查工作将从2023年8月开始,至12月结束。在2024年1月1日正式普查登记前,需要对各类单位进行全面清查。届时将有佩戴《普查员证》或《普查指导员证》的普查人员上门采集清查表信息,各级普查机构及普查人员将会对普查对象所提供的信息严格保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普查对象应积极配合普查员的工作,及时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

作者:黄泽春 发表日期:2023年07月31日 来源:汕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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